——加强反腐败制度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法治反腐的要义在于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行使。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发展新要求,明确指出“惩是为了治,要加大治本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在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同时,结合实际积极开展预防腐败地方立法、强化对“裸官”监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和以案治本等工作,不失时机地探索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有效途径。目前,“不敢腐”已初显成效,但“不能腐”和“不想腐”还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以制定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为“龙头”,抓好惩防腐败体系五年规划各项制度建设任务落实;将预防寓于惩治之中,全面推进“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坚持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相结合,发挥巡视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利剑”作用;注重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上升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制度规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努力实现“不能腐”。同时,坚持制度规范与道德教化同步同向发力,创新办好全省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深入开展党规党纪考学活动,做好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政集体谈话工作,发挥省市县三级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加强以案说廉、以案说纪工作,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免疫力,内化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从根本上保证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坚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对反腐败的组织协调,把依规管党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根本上是对党自身提出的要求。承诺高,期望更高,依法治国的旗帜一旦举起,各级党组织就必须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是一条重要的历史经验。省纪委将协助省委抓紧制定出台我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两个办法”,推动各地各单位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内容、健全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深入开展下级党委和同级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并接受纪委委员评议活动,强化党委主要领导“一岗双责”意识;制定各级纪委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省委反腐败领导协调小组对查办重大腐败案件的领导,发挥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指挥协调中心的统筹协调和技术保障作用;认真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两报告”,解决一些基层纪委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久拖不决等问题,以查办案件抓纲带目推动反腐败全局工作开展,把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从严治党首先必须从严自律,依规治党首先必须依规履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模范践行法治精神,用严格的制度规范一言一行,用严密的监督管好一事一权。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构建定责、定岗、定流程、定风险、定防控措施的“五位一体”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发挥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通过询问质询、评议测评、调研评估、反映转递、明察暗访和案件监督等方式,引进外部力量强化对机关干部用权的监督。着力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案件检查、定性量纪、执法纠风、干部任用和资金资产支配等“六种权力”。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做到有信必查、违纪必究,以查处促监督,切实防止“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