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在党章中寻找答案(2)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在党章中寻找答案(2)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

背景:2014年9月2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今年以来,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其中有6家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处分,另有3家单位的纪委一把手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处分。

解读:像湖北一样,最近还有多个地方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的案例。而在以前,党委的主体责任被弱化,很多情况下党委把自己定位为“领导主体”、“指挥主体”,挂个名、开个会、讲个话,再“支持纪委工作”就是履行主体责任了,也很少有地方和单位一把手被追究主体责任的。

然而,王岐山指出,“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政党,党是领导一切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不抓谁抓?”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党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纪委是“协助”监督的角色,而被协助者——“党的委员会”则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

纪委的监督责任也在不断聚焦和加强。党的十八大后,中央纪委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应运而生。

“三转”的核心是各级纪委内设机构的改革调整,由中央纪委起始,各级纪委分步实施。

今年3月17日公布的组织结构显示,中央纪委的纪检监察室数量已增加到12个,占全部27个机构的44%。在没有增加编制总数的情况下,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人员增加了100多名。目前,31个省级纪委也已基本完成两轮内设机构调整。

增加“战斗部队”,扩充“主力军”,凝神聚力反腐肃贪、正风肃纪,既显示出“打虎拍蝇”的坚强决心和强大威慑力,也是向党章回归,向党对纪律检查机关的基本要求回归。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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