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制度:“年轻”制度发挥巨大威力
背景:11月4日,中央巡视组今年第二轮巡视反馈完成,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实现巡视全覆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共启动了4轮巡视,共计巡视47个地区和单位。据统计,中央巡视共有280多个巡视对象。与此同时,中央巡视与省一级巡视工作上下联动,形成了全国“一盘棋”的态势。
解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
这在党章第十三条有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巡视制度正式写入党章是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是党章中一项“年轻”的制度,但其地位和威力却不容小觑。
“巡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不能让有问题的人心存侥幸,不能让腐败分子有立足之地”……党的十八大后巡视加力,彰显着中央反腐利剑高悬的坚定决心。
围绕王岐山对巡视工作提出“四个着力”的要求,中央一级的巡视工作频频发力,一批“老虎”和“苍蝇”纷纷落马。据媒体统计,仅在2013年第二轮巡视中,10个地区和单位至少有3351名官员被处分,其中包括至少66名厅级以上干部。
小官巨腐、边腐边升、亲缘腐败、科研腐败、能人腐败、权色交易、“裸官”、吃空饷……巡视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各地针对巡视组列出的问题清单,给出了对症下药的整改方案。
中央党校专家曾指出,巡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割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利害关系,这对监督工作实效和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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