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观八大要义

习近平法治观八大要义

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从多个方面、多个角度和多个层次,系统阐述了我们党更加重视依靠和运用法治基本方式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深刻指明了在历史新起点上,我国从以立法为中心向法治全面协调发展转变、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转变、从法律大国向法治强国转变的大方向大趋势,全面描绘了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法治建设系统工程的重要思想,其要义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习总书记强调指出:“我们党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①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一项宏大系统工程,党的领导是关键。党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切实做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维护司法、带头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绝不是要削弱,而是要加强党的领导。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建设法治中国,人民当家作主是目标,不得有任何动摇。依法治国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途径,是保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方式,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不是并列关系,人民当家作主是目标,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都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手段。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这就把法治与我们党和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和深化改革事业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地位和政治高度,表明我们党不仅从思想上和政治上实现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根本转变,而且从治国方略和执政方式上,全面推进从过去革命党主要依靠运动和行政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向现在执政党更多依靠宪法法律规范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转变,更加自觉地向坚持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依宪执政转变,更加主动地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基本方式进一步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夯实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提升我们党的执政权威。

当前要注意处理好两个重要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适应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支持司法机关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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