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汲取管子思想营养培育核心价值观

安徽:汲取管子思想营养培育核心价值观

摘要:管子认为,国有四维,是总的价值目标和道德要求,是最基本的行为规范。他对礼、义、廉、耻的基本内涵和作用、意义都作了明确的阐述,对我们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很有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蕴含着丰富而生动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适应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实际,并且深深扎根在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土壤之中。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丰富营养,批判地继承、创造性转化。春秋早期诞生在安徽颍上的法家先驱管仲,可以说是诸子百家中的第一家,历代名相中的 “中华第一相”。他置身于中国古代社会由奴隶制转向封建制的大变革,活跃在春秋早期的齐国舞台上,在协助齐桓公治国理政的40年中,以勇于和善于改革创新的精神,使得齐国较快地实现了强国,而且留下了原创的《管子》这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在我国思想文化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习近平同志近年来的重要讲话,多次引用《管子》的名言警句。如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引用了 《管子》中的基本施政经验:“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在2012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引用“国奢则用费,用费则民贫”(语见《管子·八观》),强调力戒奢侈、厉行节约。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指出:“国有四维,礼、义、廉、耻,‘四维不张,国乃灭亡’。这是中国先人对当时核心价值观的认识。 ”这段关于礼、义、廉、耻国之四维的论述,出自《管子》首篇《牧民》。

管子认为,国有四维,是总的价值目标和道德要求,是最基本的行为规范。他对礼、义、廉、耻的基本内涵和作用、意义都作了明确的阐述,对我们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很有意义。

一是强调 “德”的根本要求就是做到“至仁”。他在《立政》中指出:“大德不至仁,不可以授国柄。 ”大德就是要做到至仁,不能做到至仁,就不能授以重权。在《枢言》中说:“彼欲利我利之,人谓我仁。 ”“信之者,仁也。 ”利他人,讲诚信,就是“仁”的表现。在 《五辅》中提出:“事有本,而二义其要也。 ”成事之本,关键在于重视仁义,实施仁政。归根到底,管子强调“至仁”,是基于他提出和坚持的“以人为本”“以百姓为天”的理念,因而倡导对人民要“爱之、利之、尊之、安之”,努力把富民与强国统一起来,把改善民生作为施政的根本,笃信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心向背决定国家兴衰成亡。所以,管子要求加强自身修养,做到“既智且仁,是谓成人”(成人指完美、成熟的人)。

二是要求坚持“义”字当头,以义行事,以义取利,非义不为。他说:“圣人之求事也,先论其理义,计其可否,故义则求之,不可则止。 ”管子不仅要求树立重义的理念,而且要求努力净化心灵,把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事当先,要以理义的标尺反复权衡考量而后定夺是否该做。要勇于和善于“为民除害兴利”,努力做到见义勇为,“见利不诱,见害不惧”。在利益诱惑面前坚持“三不原则”:“非吾仪虽利不为,非吾常虽利不行,非吾道虽利不取。 ”这就是说,办事、谋利都要坚持原则,尊重法规。切实践行“万事莫贵于义”“必兴天下之利”,把“贵义”与“兴利”统一起来。

三是强调遵法守法,依法办事,令行禁止,一断于法。管子在我国历史上首先提出了“以法治国”的理念,他认为,“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强调法律的行为规范作用。他又进一步强调,“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夫法者,所以兴功惧(威慑)暴也”,指明了法的客观性、公正性,用以判断是非对错、惩暴扬善。他强调“令尊于君”,要求“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故法者,天下之至道也”,只有尊重和敬畏法律,上下一体执法守法,处理问题一律“以法制断”,才能实现国家大治。

四是强调公正,力戒私心、私念、私欲膨胀。管子指出:“政者,正也。正也者,所以正定万物之命也。是故圣人精德立中以生正,明正以治国。 ”又说,“上以公正论,以法制断,故任天下而不重也”,“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他在《弟子职》中要求求学之士“志毋虚邪,行必正直”。公正的对立面是私心杂念,正如管子所说“私意者,所以生乱长奸而害公正也,所以壅蔽失正而危亡也”。对官员来说,“夫私者,壅蔽失位之道也”;对国家社稷来说,“夫私者,乱天下者也”。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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