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红色文化,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4)

弘扬红色文化,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4)

四、严格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惩处那些恶意抹黑党的党员

我们党的纪律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凡是违反国家法律、违反党章的问题都是违反纪律。在政治纪律中包含意识形态问题。有的党员披着共产党员的外衣,干着反对共产党的勾当,吃着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的锅。对于这样的党员,首先应当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严肃指出他们的错误,绝不讲情面;经教育不改的,应当开除他们的党籍或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应按照党章规定除名。有些人用错误观点、错误理论,甚至用一些胡编乱造的事实污蔑党、污蔑党的领袖,其危害比贪污几百万元还要大。有的党员不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却积极参加那些反对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所谓的“群众”活动;有的党员不写歌颂党或维护革命领袖威信的文章,却专写所谓“暴露型”的纪实文章,实际上就是一些掩盖真相、胡编乱造或似是而非的东西,对于这样的党员,要严肃执行党的纪律。要通过加强红色文化的宣传,占领舆论阵地。要按照习近平同志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搞好文学创作、文艺演出。同时,加强对新闻媒体、报刊、网络、电视等的管理和监督,真正把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的手里,把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做得更好。

(作者:中共中央组织部原部长)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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