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度机制 加强宪法实施

健全制度机制 加强宪法实施

摘要:法治已成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由于宪法具有最高权威,因而宪法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基本依据。为了维护宪法的权威,加强宪法的实施,应采取增强全民的宪法意识,建立有效的违宪审查(诉讼)制度,改善施宪机制,加强宪法实施,以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做出的治国理政战略部署,提升了法治地位。法治已成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由于宪法具有最高权威,因而宪法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基本依据。为了维护宪法的权威,加强宪法的实施,应采取增强全民的宪法意识,建立有效的违宪审查(诉讼)制度,改善施宪机制,加强宪法实施,以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个重要而基本的任务就是不断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宪法意识。我国现行宪法已确立了宪法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权威地位,在宪法序言中明确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个人和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但是,宪法的权威性不能仅仅依靠宪法条文的规定来树立和支撑,其更深厚的支持力量是宪法在人们的心目中具有崇高地位和内在约束力,要让全体公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要让全体公民了解宪法的内容,崇尚宪法,按照宪法的规定处事,遵守宪法,保护宪法,简单地说,就是要让全社会公民普遍树立了正确和牢固的宪法观念,进一步增强知宪、崇宪、行宪、守宪和护宪的意识,使全体公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因此,要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就宣传和教育内容来说,应该把宪法知识作为普法教育内容的重中之重;就宣传和教育主体对象来说,应该把全体公民特别是把国家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普法教育对象的重中之重,采取综合措施,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素养,增强人们的宪法观念,特别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就在前不久,我国以立法形式确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有利于在公民心目中树立宪法观念,弘扬宪法精神。就教育的方式、方法来说,可以积极和广泛地进行探索,例如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以此养成国民特别是国家官员对宪法的信仰、对宪法的忠诚和对宪法知识的积累。

二、建立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

自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对宪法做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人民群众和党的领导干部的宪法观念明显增强。但是,我们也看到,宪法的实施还存在很多不足,宪法的许多规定还没有转变成为具体的实施行为。所谓宪法实施就是指宪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应用,真实地发挥最高法的作用。在82年宪法中明文规定:“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在现实生活中违反宪法、破坏宪法的权威、甚至践踏宪法尊严的事件经常发生,可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竟然没有处理过一件违宪案件。宪法的根本法的地位决定了,加强法治建设,必须加强宪法权威,建立有效的违宪审查(诉讼)制度是加强宪法权威的首要任务。违宪审查是一种“宪法诉讼”或“宪法司法化”的活动,它能保证宪法真正具有法律的特征,可以像普通法一样被法院和律师引用到诉讼中来,可以被公民用来保护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当公民或单位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据宪法提起违宪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建立有效的违宪审查(诉讼)制度,有利于保护宪法的权威。如果宪法不能进入诉讼,那就意味着在对国家至关重要的根本性问题的解决上,仍然是有法不依,只能用“非法”的途径来解决,这是违反法治精神的。看一个国家是否真正实行法治,不仅要看它的人民能否依法解决相互间的冲突和纠纷,更为重要的就是要看这个国家是否依靠宪法来解决根本性的问题,宪法是否在社会生活中真正发挥作用。因此,很有必要把建立宪法诉讼制度作为实现法治国家的一项重大措施来对待。

三、健全施宪制度,加强宪法实施

为了维护宪法的权威,加强宪法实施,除前述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和建立有效的违宪审查(诉讼)制度,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以外,至少还应注重健全施行宪法制度,例如健全宪法解释制度,加强宪法监督制度等,进一步提高施行宪法的效果。

具体地讲,第一,应撤销与宪法不相符合的法律法规等法律文件。新出台的法律文件也都需要与此相符合,遵守和秉持宪法的精神、原则和规范。第二,应尽快采取具体步骤来健全释宪制度,充分发挥释宪功能。如设立宪法解释专家咨询委员会,完善宪法解释的建议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等。第三,在条件成熟时,设立宪法监督委员会。我国宪法规定,宪法实施的监督工作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负责。现实情况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很难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纵观世界各国宪政实践的经验,凡是宪法监督工作做得较好的国家,一般均是设立了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我国可以借鉴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在全国人大之下设立宪法监督委员会,来专门负责宪法实施的监督工作。

(作者单位:中共七台河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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