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居民养老金省际差距最高达10倍

媒体:居民养老金省际差距最高达10倍

摘要:针对这一问题,专家认为,改革迫在眉睫,而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引入和建立两个重要概念,一个是替代率的概念,一个是指数化的机制。

本月内,江西、新疆、河南三地接连公布了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据《经济参考报》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共有27个省份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相关配套政策也正陆续出台。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基础养老金省际差距正越来越大,差距最高达10倍,正常调整机制亟待建立。

2014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二为一”。根据目前多数已出台的省级实施办法,各地力争在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民覆盖。

但是,从居民养老金水平看,要达到公平统一的目标还要有很长的路要走。根据设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中央统一规定,为目前每人每月55元。第二部分待遇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在60岁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再加上政府的补贴和其他来源资金。

制度建立以来,各地基础养老金标准不断调整,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共有24个省份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全国城乡居民月人均领取养老金约90元,较制度建立之初提高了35元。

不过,这一指标在地区之间差距正越拉越大。《经济参考报》记者统计发现,各地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幅度不一,目前最高的是上海,为每月540元,北京、天津也已经分别提高到了430元和220元。“财政对个人缴费补贴的标准差距越来越大,待遇水平的扩大趋势是不可阻挡的。”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各地之间可以存在一些差距,但现在基础养老金差距正越来越大,并且超过了地区之间社会平均工资收入差距,也超出了农村居民收入的差距。“于是,在社会公平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产生了各地攀比的趋势,这项地方性制度的不利影响进而会固化将要改革的户籍制度,与要改革的户籍制度是背道而驰的,不利于新一轮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这一轮制度,基础养老金水平的确定也会受一定的影响。”

针对这一问题,专家认为,改革迫在眉睫,而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引入和建立两个重要概念,一个是替代率的概念,一个是指数化的机制。

“2009年的时候,55元基础养老金占农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2.8%,可是到了今年,年收入已经逼近10000元,55元的替代率将下降到6.6%。”郑秉文表示,替代率的确定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标准。第二,如果保持替代率稳定,就应该盯住一个指数,或者是CPI,或者是GDP,或者是平均工资增长率,或者是三个指数的混合。

对此,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此前也曾表示,今后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倪志浩认为,应将基础养老金给付与农民人均纯收入挂钩,通过建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动态投入机制,使基础养老金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而提高。“若以人均纯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进行测算,参保缴费标准就能随着人均纯收入、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动而相应调整。”鉴于我国各省份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倪志浩建议缴费基数的设定要参考本省区经济水平和消费水平因素,以本省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九三学社浙江省委特邀信息员、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陈绍华也建议,应该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动态调整机制。以上年度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为标准,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及各项物价补贴等因素,实行一年一调。考虑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基数较低,调整幅度较其他群体宜大一些,控制在15%至25%范围内。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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