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市场机制促进技术创新

利用市场机制促进技术创新

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过程中,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国际经验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可以通过科学、合理的政策作用于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创新。

(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科技体制改革方面,《决定》提出,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这不仅为推动科技体制改革,而且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动力。新形势下,政府引导创新的方式应随之转变。从国际经验看,一些市场经济国家政府通过科学、合理的政策作用于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源向创新集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案例一,定向放松价格管制和减免税,推进美国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发展。

20世纪70年代世界石油危机后期,为了解决天然气供需失衡、缓解石油供需矛盾,美国政府先后出台相关法律和政策,鼓励发展非常规天然气。1978年颁布了《天然气政策法》,取消对天然气价格的管制,逐步形成市场定价机制;1980年颁布《能源意外获利法》,对非常规能源开发实施长期的税收减免,1980年至1992年钻探的非常规天然气可享受每油桶当量3美元的税收减免。后来又通过几次立法相继扩展了非常规能源的税收减免范围,并延续了替代能源的税收减免政策。这些政策提高了非常规天然气的市场竞争力,激发了美国众多能源企业开发非常规天然气的积极性,促使企业不断进行关键技术和工艺的创新,降低开发成本。经过长期努力,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2003年以来,美国的页岩气产量快速增长,2009年达867亿立方米,从事页岩气开发的公司超过60家,其中既有壳牌、埃克森美孚等大石油公司,更多的是大批独立中小企业。

案例二,实施强制购电和递减的固定电价政策,鼓励德国太阳能光伏发电和促进光伏技术进步。

1991年,德国通过《强制购电法》明确了对太阳能光伏发电实行“强制入网”、“全部收购”、“规定电价”三项原则。2000年1月出台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电网公司必须全额收购光伏发电,收购期为20年,太阳能供电方在20年内享受固定上网电价。新建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每年递减5%,太阳能发电上网电价与平均电价的价差,由全电网的消费者分摊。这一政策既解决了困扰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入网问题,又保证每个时间段的太阳能发电投资者都能有一个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不仅保持了对德国光伏市场发展的刺激,还促使光伏发电设备制造企业不断改进技术,降低发电成本。

案例三,定期调整排放标准,推动欧洲的汽车节能减排技术进步。

欧盟国家为限制汽车废气排放污染环境,共同采用汽车废气排放标准。欧洲的汽车排放标准几乎每四年升级一次。由于欧盟定期提高汽车排放标准,汽车公司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必须不断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技术攻关,通过改善汽车构造、性能等措施来降低污染源和成本,以及探索新能源汽车。

案例四,制定标准和技术升级时间表,促进美国数字电视技术推广和产业发展。

为促进国家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1992年克林顿政府把市场应用前景较好的数字电视作为美国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内容。美国通过了《1996年电信法》,确立了数字电视标准和实施的时间表。由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制定有关规划,公布逐步用数字电视系统代替模拟电视系统的时间进度、资助计划和频道安装分配规划,为电视台、制造业、用户等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给各方面一个技术转换的充分准备时间,并首先在公共广播电视台试行。为此,联邦政府还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如放松准入管制、财政支持、发展电视内容产业等政策,抑制垄断、促进竞争,化解系统转换的市场风险,推动了美国数字电视产业的发展。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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