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

“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光复小学篇

摘要:自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活动以来,市光复小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行为习惯培养结合起来,努力培养学生积极的人生态度、健康的心理情感、高尚的道德品质。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付之于行动。

“和谐,就是人与人、人与事物之间的和谐共处。我是光复小学学生聂鸣宣,我为和谐代言!”“我是光复小学学生张睿,友善就是谦敬礼让,互相帮助,先人后己。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

每周一次的升旗校会,是光复小学全校师生共同学习的最佳场所。升旗校会上分别围绕核心价值观24字中的一个词进行国旗下演讲。少先队还邀请了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在升旗仪式上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庄重代言,拉开了光复小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活动的序幕。

自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活动以来,市光复小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行为习惯培养结合起来,努力培养学生积极的人生态度、健康的心理情感、高尚的道德品质。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付之于行动。

少先队员和老师们结合自身经历和理解体会,从“我”出发,主动“代言”,把自己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的文字写在了精美的卡片上,并在全校师生中录制了以教师、学生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的影像,利用学校一楼大厅的电视屏幕进行为期一周的全天循环播放,营造了校园内人人唱响“24”字的画面,成为学校活动中的最大亮点。

学校大队部在全校开展了“最美光复少年评选”活动,倡议大家寻找和学习身边的榜样。活动中,激励了每个少先队员更深入地从自身层面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用行动展现了自己在“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个层面的学习和生活态度。

在“全市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中,光复小学获得了全市小学组第一名的好成绩。本次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学生认真学法、严格守法的意识,学会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利益,学会用法律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为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了促进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各学年、各学科教师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实质,创意设计开展了一系列教师与学生、家长携手的实践活动:一学年的“文明礼仪记心间”、二学年“寻找美丽的秋天”树叶贴画、三学年“伴国学经典同行”、四学年的“同唱核心价值观之歌”、五学年的“做文明公民、节约从一开始”,六学年的“我的梦中国梦”等。

各学年还开展“放飞梦想”读书实践活动。读经典图书、讲爱国故事,将“书香”辐射到了每一位学生、每一个班级。在全校形成“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和文明风尚,为学生健康成长构建和谐的育人环境。学校大队部还举办了“中国梦、我的梦”主题征文、演讲比赛。评选出体现爱祖国、爱家乡、爱社会主义的优秀作品。

“老师早!”“教师辛苦了!”每天,当光复小学举止文雅的学生向他们无比尊敬的老师问好、道别时,这些站在教室和校园门口迎送学生的校长、主任、老师们,总有一种情感和责任牵引他们又开始憧憬与反思:今天应该把什么做得更好?今天做好了什么?又有什么等待明天去做得更好……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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