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由高压下的“不敢腐”向法治下的“不能腐”转变,实现反腐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一要严格规范腐败易发领域权力运行。针对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清权确权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权力,明晰权力边界和运行程序,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严禁党政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公共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领域等规定,让权力受到约束。二要全力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抓好地级市、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确保平台之外无交易,决不允许给特定交易对象特殊政策,决不允许暗箱操作、权钱交易。三要进一步深化提升制度执行力活动,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目无制度、不守制度、不抓制度执行的要严肃追责,使制度落地生根、刚性运行。四要大力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好体制改革部署的各项任务。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贯彻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键是要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政治要过硬。纪检监察干部要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跟党走,始终做到政治上坚定清醒,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上经得起考验。要服从组织,讲政治、讲党性,切实增强大局观念、组织观念,自觉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决定,自觉接受组织安排。要严守纪律,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作风,坚守道德操守,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本领要过硬。坚持学中干、干中学,在学思践悟中把知识转化为能力和才干,努力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肩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当前要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能力,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强化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严格依法依规查办案件,加强调查取证,强化证据意识,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体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作风要过硬。要干净做事,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意识,决不拿原则做人情,决不拿党纪做交易,决不把执纪监督权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坚守为官、执纪、做人底线。要忠于职守,敢于担当,挺直脊梁,刚正不阿,秉公执纪,敢抓敢管,对腐败敢于亮剑,对“四风”坚决斗争,铁面问责、严格执纪。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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