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微电子技术。在微电子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的支撑下, 近年来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发展。现在每个芯片上包含上亿个元件,构成了“单片上的系统”,打破了整机与元器件的界限,极大地提高了信息设备的效能,并促使电子设备向轻、小、薄和低功耗方向发展。这使大容量非法信息的存储和播放载体体积越来越小,价格越来越便宜,极大地增加了查获难度。同时,也促进了以智能眼镜为代表的互联网穿戴设备的发展。以谷歌眼镜为例,其集智能手机、GPS、相机于一身,用户只要眨眨眼就能拍照上传,甚至直接拍摄视频上传。智能手表、智能鞋等智能穿戴设备也可以实现类似功能。在不久的将来,任何人都能够随时随地实施影像传播,突发事件将会实现同步转播,真正的自媒体时代即将来临。我们要尽早制定智能穿戴设备标准、出台有关法规予以规范,实施防范政策预置,堵塞可能出现的影响我意识形态安全的漏洞。要大力加强网络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社交网站、视频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的监管。尤其要加强对自媒体的监管,以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介基于“私人关系”(手机通讯录)和“私人空间”(QQ朋友)进行信息传播,传播渠道 “私密”,监控困难,虚假、恶意、负面信息泛滥,随着便携电子设备的快速发展,这一问题将会更加突出,我们要尽快采取有力措施。
四是信息传输技术。信息传输是维持社会系统正常运转的大动脉。在科学实验中,网络数据传输速度已经可以达到每秒339Gb。在实际应用上,预计2020年将实现有线网络每秒10Gb的商用化。在无线网络方面,4G技术已经在推广普及,预计在2020年推出的5G技术传输速率将是4G的10倍至100倍,可以达到每秒10Gb。信息传输速度的提高,给敌对势力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带来了便利,大容量非法信息扩散将会更加容易。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通过加强内容建设、传播渠道建设和移动入口管控,唱响主旋律;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对信息源和网络服务供应商的管理。
五是“破网”技术。“破网”主要指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突破网络监管所屏蔽的网站浏览境外网页,也称为“翻墙”。我国境内的“东突”暴力恐怖分子、法轮功分子就是利用“破网”软件,获取作案技术、进行联络及筹措经费的。敌对势力千方百计地研究“破网”技术,并大力推广,美国国务院曾专门拨款150万美元对相关项目予以支持。现在,还有一些人出于经济利益,在网上大肆贩卖“破网”软件,贩卖加载了相关功能的路由器,勾连国外提供有偿代理服务。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方面要继续改进和完善网络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技术,构筑高效管用的“过滤网”和“防火墙”;另一方面要采取有力措施,斩断“破网”软件传播的利益链条。
六是无线网络攻击技术。美军无线网络攻击项目——“舒特”的发展需要我们高度注意。“舒特”项目实质就是利用无线方式入侵对手信息网络,通过虚假欺骗信息扰乱对手,甚至予以接管控制。2001年美军就对此进行研究,此后多次投入实战。2007年以色列攻击叙利亚核设施的“果园行动”,以及2011年利比亚战争,“舒特”均发挥了重要作用,成功入侵对手信息网络。无线网络攻击,让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信息系统也不再高枕无忧。我们要加强自身信息的安全防护,采取安全性更高的互联网技术,着力提高网络的攻击检测能力和快速恢复能力,确保信息系统在极端情况下能正常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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