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依法治国的目标理念与路径

探讨依法治国的目标理念与路径

——中国马克思主义论坛2014在中央党校举行

摘要:由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和中央党校培训部共同主办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论坛2014暨中央党校培训部学员论坛”12月20日在中央党校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理论工作者及中央党校在校学员、教职工600多人出席。

由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和中央党校培训部共同主办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论坛2014暨中央党校培训部学员论坛”12月20日在中央党校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理论工作者及中央党校在校学员、教职工600多人出席。

论坛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理念与路径”为主题展开。论坛开幕式上,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理事长何毅亭致辞并作开题演讲。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张伯里,中央党校教育长王东京,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陈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中央党校原副校长邢贲思、孙庆聚,中央党校原教育长李兴山,国防大学原副校长侯树栋,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刘国胜,中央党校原教育长、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郝时晋,中央党校校委委员罗宗毅、梁言顺等出席论坛开幕式。

江必新、徐显明、罗宗毅等20多位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和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学习的党政领导干部,围绕“法治国家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三个论题分别发表了专题演讲。专题演讲之后,听众还与各位专家学者及领导干部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互动讨论。

与会专家在发言中指出,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形成什么样的法治理论,是由这个国家的根本性质、基本国情和文化传统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有些人把法治作为招牌,大肆渲染西方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鼓吹法治建设只有西方一种模式,这是完全错误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在我国国体政体、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过去和现在一直生长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之中,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如果不顾国情照抄照搬别人的制度模式,就会画虎不成反类犬,不仅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而且还会因水土不服造成严重后果。

与会专家在发言中提出,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有机互动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总目标,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336项具体举措,这是一个总体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两个决定有其紧密的内在逻辑,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机互动,形成了前后相续的姊妹篇,共同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持和发展。

在论坛开幕式上,还举行了捐赠仪式。北京法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江山多娇旅游规划院和山东省国油石化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接受了由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理事长何毅亭颁发的捐赠证书。 (李萌)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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