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黑名单”让反腐倡廉制度走向完善

行贿“黑名单”让反腐倡廉制度走向完善

【事件介绍】

 

行贿“黑名单”:近3年2090家单位和2426人受处

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和信息查询平台,堪称行贿者的“黑名单”。只要登上这个名单,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有需要都可以查到行贿者不光彩的过去。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份名单?登上名单会有怎样的后果?建立这个档案库和反腐有怎样的关系?

这是怎样的“黑名单”?

“黑名单”,也就是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这个库是由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将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及相关联的受贿罪等信息整理、存储而建立起来的。

一旦进入这个档案库,检察机关可以根据单位和个人的查询申请受理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也就是说,只要有需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按规定进行查询。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自2012年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联网至今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34万次,涉及单位579万家,个人791万人。今年9月查询量达到24。6万余次,创单月查询次数历史最高值。

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高云涛介绍,目前绝大多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来自单位,占查询总量的95。9%。同时,单位、个人携有关证明材料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本单位、本人行贿犯罪记录,以自证清白的,共有132万余次,占查询总量的六成以上。

查询主要在哪些领域?

“在项目招投标环节有179万余次查询,所占比重超过九成。”高云涛透露,2014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受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主要集中在招投标 、政府采购 、资质审核、信贷管理、人事管理等领域。其中,最主要领域在项目招投标环节。

根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依据有关法律和管理规定,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作出限制准入、取消投标资格、降低信誉分或资质等级、中止业务关系等处置,由其承担违法、犯罪、失信的代价,使得一向被人们错解“一本万利”的行贿犯罪变成“高风险的作业”。

2012年至今年10月,有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2090家和个人2426人进行了处置。

行贿企业更名是否可查?

有些中小企业、个人企业通过行贿揽生意揽业务,被司法机关查处以后改头换面,重新进行企业登记再继续做生意,是否可以规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对于这种现象,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表示,检察机关首先是要准确录入并可根据组织机构代码进行查询。

单位和个人行贿犯罪从生效之日起,只要不再犯罪,经过10年就不再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其次,有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对被查询单位和个人作出评价,根据其规定时限进行处置,而处置时限都比查询期限要短很多。

“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与打击受贿犯罪并不矛盾。”宋寒松说,查办行贿犯罪不仅能够敦促行贿人检举揭发受贿,主动出证,而且往往能带出一批受贿人,促进受贿犯罪的查办工作。对于配合查办案件、符合法定条件的行贿人,检察机关将依法提出从轻、减轻和免除刑罚的建议,鼓励行贿人主动交代、揭发犯罪事实,协助调查,争取从宽处理。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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