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贫富“柏林墙”还要等待何时?(3)

拆除贫富“柏林墙”还要等待何时?(3)

同住在一个小区,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可有的人就是要在富人与穷人之间设置一堵墙,这堵墙隔开的看似是穷人与富人,但其实隔开的更是社区和谐、社会文明。中央提倡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社区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的基本要求,在富人与穷人之间设置一堵墙,这是“友善”的表现吗?要说穷人,李白、杜甫、蒲松龄、曹雪芹等人都曾经贫困潦倒过,但历史上的富人今天的人又记得多少,倒是这几位当年穷困潦倒的文人被今人所惦记。一个社会,既然有富人,就不可避免地是穷人,何况穷富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今天是穷人明天就有可能是富人,今天是富人明天就有可能是穷人。既然说自己是富人,知道小区有穷人,如果是真正的富人,应该给穷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比如给穷人提供工作岗位、帮助穷人致富。在小区建设“柏林墙”,只能算是浅薄的富人、土的掉渣的富人。

在小区建设“柏林墙”,是歧视心理在作祟。中国梦要让每个人的人生都出彩,文明社会不欢迎歧视。

比小区“柏林墙”更亟待拆除的是啥?

应当承认,人生而平等,不因贫富差距而权利有别,是不容挑战的公平底线。但具体到商业服务上,却并不能滥用人人平等的原则,更不必将差别化的商业服务等同于贫富分化。否则的话,飞机恐怕只能有经济舱,一旦设了头等舱,便是对经济舱客人的隔离与区别对待。而房地产开发,也不能只针对富人群体的高档社区,因为富人区的高墙深院,实在是将穷人们一窥究竟的机会都剥夺了。可见,将商业领域的区别定价与区别服务业等同于贫富歧视,的确是一种误读。

既然铁丝网的两边,一边是商品房,一边是解困房,不仅楼宇条件及属性截然不同,就连两边业主缴纳的物业管理费都有区别。从“一分价钱一分货”这一市场常识出发,不同的价格对应不同的服务,也是理所应当。

不过,尽管“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确有其天然属性,商品房与解困房的业主在家庭财富与物业服务的承受能力上存在差别,也在意料之中。但当初商品房配建解困房的初衷,除了安置拆迁户和困难户之外,避免贫富隔离,实现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社区融合,显然也是题中之义。然而,当初社区融合的构想,如今却遭遇冰冷的“柏林墙”解构,恐怕绝非尴尬二字所能囊括的。很难想象,当同一个社区中的人们,仅仅因为对物业服务承受能力的差异,便因一墙之隔而无法往来,撇开对社区公共资源共享这一基本理念的违背之外,社会阶层之间的疏离,社区融合的艰难,无疑更令人担忧。

基于此,铁丝网围城的小区“柏林墙”其实并不难拆除,但如何超越社区管理的分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区融合,横亘于社会阶层与人心之间的“柏林墙”,或许才更亟待拆除。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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