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打牢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基础(2)

广西:打牢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基础(2)

摘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民教育的基本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不仅要从学校抓起,还应该深入各个领域覆盖所有教育平台,形成长效的教育机制,不断推动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使核心价值观在学生心中播下种子。

把核心价值观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核心价值观是精神文明的决定因素,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为此要自觉以核心价值观引领精神文明建设。一要把核心价值观体现到主流媒体宣传中,共同奏响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大合唱,激活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二要把核心价值观渗透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中,自觉用核心价值观引领文艺创作与生产,把积极的人生追求、高尚的情感境界、健康的生活情趣传递给人民,帮助人们抵制和批判亵渎经典、低俗媚俗等现象,形成弘扬社会正能量的良好文化生态。三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活动中,推动形成良好文明风尚。

把核心价值观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各级党组织要在推动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方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筑牢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打牢党执政的思想基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以人格力量感召群众、引领风尚。要把践行核心价值观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选好用好自觉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好干部。要把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解决“四风”问题的具体过程,牢固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

立足“三个融入”,在落地生根结果上下功夫

融入制度设计,用制度固化核心价值观。要把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各个方面,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用制度固化核心价值观,把核心价值观相关要求上升为具体法律规定,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使我们的政策制度、法律法规,都必须体现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而不能与之相背离。

融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治理,把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遵循。要把核心价值观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出台经济社会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都要遵循核心价值观要求,做到经济行为和价值导向有机统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实现市场经济和道德建设良性互动,形成有利于弘扬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环境。要把践行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制度建设和治理工作中,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

融入人们日常生活,使核心价值观渗透于每个人的言行。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要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领悟和认同。推进核心价值观建设,必须关注人们利益诉求和价值愿望,同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从具体事情抓起,在注重细节落实上下功夫。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各行各业的规章制度、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在日常治理中鲜明彰显社会主流价值;融入各项重大活动、重要仪式、节日庆典中,使之在传播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独特作用。利用各种载体、时机和场合,搭建起弘扬核心价值观的广阔平台,形成有利于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不断增强人们对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并自觉践行。

(作者为钦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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