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本”:健全制度 建好笼子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标本兼治,治标的同时,治本不会缺席。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谙“打虎拍蝇”只能取效于一时,不能从根子上铲除兹生腐败的土壤,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是根治腐败的治本之策。
“要继续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审议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3-2017年)》、《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设计、系统规划、跟进监督。
“要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反腐败必须强化监督、管住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笼子太松了,或者笼子很好但门没关住,进出自由,那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我们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畅通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发挥舆论监督包括互联网监督作用,一个重要导向就在于建好笼子、强化监督。
两年多来,一系列“制度”反腐部署使得反腐败体制机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调整机构。中纪委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25个清理至14个;在机构、编制和人员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整合了6个内设机构,增设4个纪检监察室,使负责具体查办案的纪检监察室由8个增至10个。全国31个省(区、市)纪委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增设61个纪检监察室,全国省级纪委纪检监察室总数达到231个。
——中央加快节奏开展5轮巡视工作。十八大以来,中央5轮巡视工作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覆盖。同时巡视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专项巡视成为新常态。今年11月正式启动的第三轮巡视工作全部采用专项巡视方式。
——加强查办案件制度建设。使办案全过程监督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多次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对办案中的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及时清理“害群之马”。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也严肃查处了一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根据《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纪委建立健全了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并在河北、浙江和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等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进一步规范了案件线索处置、加大了案件查办力度。
——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步伐加快。中央决定在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中央纪委派驻机构。下一步,中央还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最终实现中央纪委在140多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机构全覆盖。
——加速海外追逃体系建设。我国积极参加和推进在G20、APEC等多个国际组织和国际协议框架内的联合反腐工作。起草并推动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了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制定《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规则》,建立外逃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摸清底数,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统筹协调。
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形势的分析判断,站在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猛药去疴、壮士断腕的决心,旗帜鲜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取得新的成效,赢得党心民心。网友评价,“标本兼治”的反腐好,我们百分百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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