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中,由于公共产权制度缺位,公共资源的“反转效应”日渐显现。国有资源出让流转不规范,一些部门、企业或个人结为利益共同体,以打着市场化、招商引资、企业改制等旗号,或通过定向招标等手段,获得了资源与机会,支配了大量的土地、矿产、金融等资源,进而获取大量财富。以房地产为例,其基本要素就是土地,但其级差暴利被少数房地产商拿走了,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中国富豪的主要集中地。很多暴富者与国有资产、土地、矿山、煤炭等公共资源联系在一起,这样的富豪不是在创造财富,而只是在转化财富,并在整个利益链条上滋生各类腐败、分配不公和生态破坏。
公共产权制度缺位也导致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在趋利行为的驱使下,煤炭、石油、矿产等领域形成破坏性、浪费性开采,恶性事故频频发生。近些年,我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是美国的30-50倍。国外多数国家的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50%以上,而我国矿山总的复垦率不到10%。如果将环境治理、生态恢复等外部性成本考虑在内,很多资源开采是不经济的、破坏性的、掠夺性的。
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分配规范”的公共产权制度势在必行
从某种意义上讲,公共资源处于无序和失控状态,其国家所有实则名存实亡,所有者权益以及制度设计的初衷无法体现。公共产权制度缺位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贫富差距过大,利益格局固化,造成社会普遍性不满。我国贫富差距过大,不能简单归因于市场竞争,公共资源可获得性的不平等,公共生产要素的不合理分配,成为我国财富差距日益扩大的主要根源之一。
公共产权制度是通往公共资源收益共享的桥梁,也是耦合效率与公平的重要平台,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分配规范”的公共产权制度势在必行,唯如此,才能使公共资源更多更公平的惠及全体人民。
(作者单位: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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