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解读养老并轨:不等于待遇拉平 (3)

深入解读养老并轨:不等于待遇拉平 (3)

特别是,如何缓解巨额历史欠账对于基金远期支付形成的持续性压力;改革初期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三个“基金池”是否要互联互通;基金如何避免“散、碎、零”,一举实现省级统筹;通过哪些手段避免贫困地区财政无力缴费,出现逃缴、少缴、欠缴现象;怎样提高基金的运营效率,让3900万人的养老钱保值增值;如何确保个人账户在设立之初就能做实而不成为空账;怎样逐步缩小与城镇职工养老金替代率之间的差距,弥合待遇鸿沟……其中的很多问题,既是新问题,也是老问题;既涉及新制度的建立,更触及原有制度的完善。

“面对如此艰巨的改革,更要做好‘预期管理’。无论是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对象,还是期待改革的一般公众,都要对改革的结果有个理性的认识,不能期望改革‘一步到位’”,曾多次参与养老保障课题研究的国家发改委宏观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关博博士表示。

啃掉最硬的一块骨头

“2014年是令人难忘的。这一年,我们锐意推进改革,啃下了不少硬骨头。”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新年贺词中提到的硬骨头,其中就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这项改革既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等多项改革的连接点,也是这些改革难以推动的掣肘点,由此也成为了公认的改革硬骨头中最硬的一块。

“在养老‘双轨制’下,拥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人虽然不用缴费便能享有较高的养老金,他们一旦失去编制就意味着‘从零开始’甚至‘老无所依’。编制所捆绑的巨大潜在利益,也导致优秀人才对于职业流动心存顾虑,而平庸之人则‘死也要死在编制里’。”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与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颖廉表示,养老并轨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缴费义务,促进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人事互通,有利于构建更加健康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在近5年的改革实践中,各方反映较多的一个问题是,养老保险制度已成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和最大阻力所在。

“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流动的风险基本不存在了。”关博表示,“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第九项配套改革,养老并轨有利于打通社保制度碎片化所引发的分配不公,在减轻人才流动压力的同时,为事业单位的进一步分类改革做好铺垫。”

养老并轨对于干部队伍建设的“辐射”作用同样不可小觑。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狠抓作风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八项规定”,整饬“四风”,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干部队伍面貌为之一新。

“养老并轨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包括党的领导干部在内的国家公职人员队伍的工作活力。通过构建完善的社保体系,配套更加科学有效的薪酬体制和多元的评价体系,使公务人员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为他们更好地服务社会增添内生动力。”蔡志强说。

从全社会范围看,“并轨后,不同性质单位和各类岗位的基础养老金将趋同,待遇差别主要体现在与单位效益和个人绩效直接挂钩的职业年金。个人贡献的多少与将来的待遇产生关联,不再是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胡颖廉表示,从这个意义上说,“养老并轨有利于在保障基础公平的前提下,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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