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入股坐收红利 “权力变现”挑战监管底线

摘要:新华社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一些交警通过各种方式把手中公权变为牟利工具的案例层出不穷。专家认为,部分交警作为公职人员把手中的公权力作为牟利工具,不仅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更是对监管底线和社会公平的公然挑战,亟待通过相关措施彻底斩断权力寻租的手。

近日有网民爆料称,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数十名民警入股到当地一家服务公司,按月收取数额不菲的红利。记者采访得知,目前91名涉事民警的家属已退还入股所得,检察机关正在对案件进行调查。

家属入股公司,交警坐收渔利

记者从陕西省渭南市警方了解到,此次涉事的公司名为渭南市畅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初,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张峰,公司从事大型货车放大号牌喷涂、驾驶员驾照考试照相等相关业务。网民爆料称,该公司部分股东为渭南市交警支队一些民警的亲属,每月可得分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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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申军明告诉记者,这家劳务公司是由早些年交警部门自办的劳动服务公司过渡而来,目前属正常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2014年8月,交警部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有民警的家属入股该公司,明确要求所有涉事民警家属无条件退还分红所得。截至2014年8月29日,共有91名民警家属退还分红203万元,检察机关正在对案件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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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纪检监察机关要求党政机关不得从事职务影响力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交警亲属入股从事车管所辅助业务的公司,是明确的违规违纪行为,必须予以立即纠正。”申军明说,发现问题后,渭南市交警部门要求所有民警彻底退出畅达公司经营活动,并对该公司与车管所业务的关联事项全部清查。目前,渭南市检察机关已对涉事公司进行调查。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检察机关正在对渭南市畅达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待清产核算、审计之后,如发现有交警家属在2012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对当事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记者从渭南市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检察机关对案件仍在调查之中。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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