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分解任务 层层压实责任
落实好主体责任,厘清责任是基础,明确责任是前提。省直机关党组织在充分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把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细化分解到基层党委、处室、党支部和每个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省直机关工委制定印发了关于省直部门机关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并召开推进会安排部署。省直机关各党组织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肩负起协助推进、教育预防、管理监督、督促检查四项责任,落实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防和惩治腐败四项重点任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为全省各级党组织作出示范和表率。
省检察院6月份率先明确了7个层级的27项责任和72项落实措施。省农办、省外办等单位机关党组织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主体责任贯穿到每个工作领域、每个处室、每个党员干部。
省直机关工委分别对33个省直部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45名新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进行约谈,面对面传递信息、传导压力。促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真正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狠抓落实。
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等单位开展逐级约谈,层层传导压力,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基层党支部,传递到每一个党员干部。省交通运输厅分片区召开专题座谈会,分析问题、剖析案例、传导压力,有针对性地提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
省直机关各党组织通过责任分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人人有责任、层层有约束、违纪有问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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