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人治观念 增强法治思维

克服人治观念 增强法治思维

在强军兴军的征途上,深入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重大战略思想,需要在军事主流文化中植入法治精神,最大限度压缩人治思维空间,逐步确立法治思维在军队建设中的主导地位。

坚持依法治军,勇于走出人治思维的包围圈

治军之“治”,不外乎“治事”“治人”“治法”。当前,科学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摆脱那些不合法律规范的治军思维约束,反思军队治理中存在的人治现象。

在军队治理中,对权力和法律认知态度的不同,是形成治军思维差异化的逻辑起点。从治军思维的特定角度看,人治思维是等级秩序、领导权威为主的治军观念和思维方式,视法律法规为人治的工具和手段。在人治思维影响下,个人特权大于法律法规的威力,个别人常常在制度笼子的外围、以个人曲解的法治精神为保护伞掩盖人治思维的私利性,并以此去解决军队建设矛盾和问题。甲午战争的失败,正是由于人治思维的阴影时刻笼罩着清政府军队改革,法律法规的正向作用力远远小于个人权威,军队改革步伐因难以得到法律法规的有效保护而丧失发展机遇。教训之深刻,不可不察。

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此语虽然带有片面性,但也道出了人治思维的弱点。军队法律法规是根据国家安全需求,在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基础上,汲取国家和军队智慧的结晶,是确保军队一切工作向战斗力标准聚焦的重要武器。然而,人治思维追求权力至尊,在思考和解决问题时无视法治规范、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在利益面前以情代法、以言代法、暗箱操作,进而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审视当前不难发现,一些领域和部门关系基层官兵切身利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选人用人问题以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知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等严重损害军队法治权威、远离战斗力建设内在诉求的不良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抓工作不先吃透相关法规制度,抓训练不按训练大纲要求而是随意降低标准,抓管理不熟悉条令条例而是想到什么抓什么,忽视运用法律法规建设和管理部队。这些问题的出现原因之一在于长期缺乏法治观念,以人治思维治理军队。这种思维不仅影响和制约部队全面建设,严重扰乱部队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战备秩序,也会消耗建设资源,增加军队治理成本。

人治思维的重要特征是不按规律、规则、程序办事,在行为上往往忽视战斗力建设内容与工作方式方法的有机性、合法性和程序性。在推进军队治理中,人治思维缺乏体系化统筹安排,治理方式具有主观性、易变性、部门性等特点,存在碎片化、不协调、不衔接等问题,有时甚至互相矛盾、互相打架,损害治理体系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容易导致治理过程中“决策一出台,问题跟着来”。一支能打胜仗的现代军队犹如一部结构复杂的大机器,要使之协调有序运转自如,必须依靠法律法规的严格管理。未来战争是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信息化军队的组织结构、力量编成和体系运行繁杂多变,缺乏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引领,只会把军队推到落后挨打的境地。加大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力度,必须改变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等与法治精神不符的思维模式,不能给人治思维留有藏身之地。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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