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函求情”救不了高素质贪官

“公函求情”救不了高素质贪官

摘要:在反贪腐高压态势下,陕西某国企主动发出正式的公函向审判机关为自己单位基建办4名工作人员因涉嫌受贿进行求情,列出了被告人在单位工作的各种上佳表现,甚至以此想请求法院对被起诉者从轻审理判决。试问,这是国企应有的风范吗?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全国各地近年来贪官落马不计其数,随之而来的是一些地方单位、甚至厅级单位通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发红头文件等方式正面向当地法院为涉嫌违法犯罪的所谓高素质贪官求情,达到“拉他们一把”的目的,在社会上造成了强烈反响。

前段时间,陕西某国企基建办4名工作人员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公诉到法院,该国企却向审判机关发出公函,列出了被告人在工作上的种种优秀表现,以单位名义向法院正式求情,该单位的做法在当地司法界引发了很大争议。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规定。

在反贪腐高压态势下,陕西某国企主动发出正式的公函向审判机关为自己单位基建办4名工作人员因涉嫌受贿进行求情,列出了被告人在单位工作的各种上佳表现,甚至以此想请求法院对被起诉者从轻审理判决。试问,这是国企应有的风范吗?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全国各地近年来贪官落马不计其数,随之而来的是一些地方单位、甚至厅级单位通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发红头文件等方式正面向当地法院为涉嫌违法犯罪的所谓高素质贪官求情,达到“拉他们一把”的目的,在社会上造成了强烈反响。

在贪腐案件层出不穷,贪腐官员叫苦连天,贪腐行为严惩不贷的今天,国有企业本与政府部门一样,更应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做到抓贪腐绝不手软,发现问题敢于亮短揭丑,真心实意接受法律和民众的监督,而不是漠视党纪国法的权威,忽然对干部职工的监管,更不是内部出了几个腐败分子,就遮遮掩掩,支支吾吾,甚至在腐败分子被起诉审判的时候,一味地想方设法地请求法院手下留情,列举出贪官们曾经的很多优秀实绩,不惜多事实、多角度证明他们虽然受贿了,但是凭着以往的工作业绩,应该给年轻的贪官们一个机会,而不能一棒子打死,使高素质贪官断送前程。这样的“公函”到底是帮忙,还是帮倒忙?

在某些求情官员眼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法制的基本原则有时候可以被人情所替代。一些单位认为法官应该综合评价一个人,对于素质高的贪官给予适当宽容的审判,这也是“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殊不知崇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人情世故并不能与法律相抵触,相抗衡。大张旗鼓地为贪官求情,不是“以人为本”,而是掩耳盗铃、自讨没趣,与党中央对“打虎拍蝇”保持高压态势的新常态格格不入。

帮不帮贪官说情,明眼人一看便知。企图发“公函求情”救高素质贪官,最终必徒劳无功,乃至自身不保。与其花功夫制作“公函”给法官送去,不如以此为契机,真正统一认识,齐心聚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帮同志、下属就要帮到实处,做到“防微杜渐,忧在未萌”,这样的帮才是真心帮,这样的帮才是大智慧。这样才能体现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公平正义,使违法乱纪者失去说情保护伞,助我们党和国家立威扬名,让老百姓拍手称快。

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表示绝不允许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对说情官员严惩问责的规定。这些都向外界传达出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正如习近平在2015年新年贺词中提到的“有腐必惩,有贪必肃”,8个字铿锵有力地展示了党和政府对反腐败斗争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让人民群众吃下一颗定心丸,让我们国家在上下齐心反腐倡廉建设中实现长治久安、繁荣昌盛。

(作者单位:遂宁市蓬溪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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