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司法公正的阳光 普照三湘大地

让司法公正的阳光 普照三湘大地

摘要:透过历史的眼眸回望:刚刚过去的2014年,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改革之年,是湖南朝“四化两型”、“三量齐升”发展目标迈进的关键之年,也是全省法院自我加压、攻坚克难的奋进之年。

2015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明华,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和部分在湘全国人大代表旁听郭斌绑架案二审庭审。曾妍 摄

■ 湖南日报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禹爱民

时代的步伐,总是疾劲向前,永不停歇。

透过历史的眼眸回望:刚刚过去的2014年,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改革之年,是湖南朝“四化两型”、“三量齐升”发展目标迈进的关键之年,也是全省法院自我加压、攻坚克难的奋进之年。

这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形势和前所未有的司法改革机遇,全省法院积极作为,乘势而上,留下了一个个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坚实脚印。

这一年,在案件总量迅猛攀升、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增长的局面下,全省法院上下同心,不断拓展司法职能,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以公正树公信、以公开促公正,让司法公正的阳光普照三湘大地。

 公信  在坚守正义中铸就

从衡阳破坏选举案68名被告人入刑到史上最高的葛兰素史克商业贿赂案30亿元罚单自动履行,从备受关注的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得到正义审判到《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损害商业信誉锒铛入狱……正是凭借对正义的坚守,2014年,全省法院啃下了一个又一个硬骨头,审结了一大批大案、要案。上述案件的妥善审理,也得到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等领导的批示肯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牢固树立规则意识,才能在每桩案件中实现正义。为规范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提升量刑准确性和均衡化,湖南高院出台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为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湖南高院与湖南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中执业权利的通知》,依法为1531名被告人指派辩护人;为防止冤假错案,全省法院认真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规定,依法宣告28名被告人无罪……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各类矛盾纠纷凸显,新型案件大量涌现,如何使审判任务激增、案件处理难度加大的双重压力变为法院实现自我革新、消除积弊的动力?湖南高院党组可谓用心良苦。

一方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六难三案”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铁腕治庸。另一方面,加强审判质效管理,通过约谈中、基层法院院长、发送督办函、要求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下级法院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力促审判质效全面提升。湖南高院还开展“季度办案能手”、“年度办案能手”等竞赛活动,实行每月绩效考评与通报,奖优罚劣。

2014年,全省法院审判、执行结案41.76万件,同比上升15.77%。其中,湖南高院审判、执行结案5370件,同比上升10.47%。在省综治委组织的民调测评中,法院系统连续第9次名列全省政法系统第1位。

一年来,湖南高院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三量齐升”、推动“四化两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

  公正  在司法公开中彰显

“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就必须改变司法公信力不高、裁判不被尊重、信访不信法的困局。”湖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时态指出,“推进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加强监督制约,始终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所在”。

2014年7月25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周军辉、秦星强迫、组织卖淫案二审重审开庭,此案由于涉及到未成年人——唐慧女儿乐乐(化名)被强迫卖淫而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庭审当天,湖南高院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余家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等100余人与当事人亲属一起参加旁听,并通过湖南高院官方微博实行全程直播,对庭审各个环节和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展示,整个庭审历时8个多小时,引来3万多名网友的在线围观和跟帖评论。

湖南高院这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阳光司法赢得了广泛认同。参与旁听的多位人大代表称赞道:“微博直播公开透明,庭审笔录当场公开,这样的庭审很养眼!”“越是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越要做到公开透明,因为只有充分相信民众的辨识能力,才能获得民众的更多信任和支持,我为湖南高院微博直播点个赞。”网友“@懒猫妈妈”这样评价。

事实上,构建阳光司法机制一直是全省法院的努力方向。2014年,湖南高院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成集司法管理、司法公开、执行指挥、远程办案、安防系统于一体的信息集中控制中心,实现对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司法警务、安全保卫等工作的远程实时监控。并对湖南法院网进行改版升级,增加立案、审理、执行信息查询等多项功能,使这一新闻网站被打造成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一体化公开平台,具备为民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的诉讼服务功能。

2014年,全省法院共对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通过网站、电视、微博等媒体开展庭审直播772场;共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248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8000余人参观法院、旁听庭审,在网上公布文书23.32万份,上网数量位居中西部18个省(区市)第1名;对所有减刑假释案件进行裁前公示;对1230个拍卖标的物在第三方交易平台实行网上拍卖,成交额12.91亿元。湖南高院与湖南经视合办《见证执行》栏目14期,对标的额较大、双方矛盾尖锐、工作难度大的执行案件,邀请媒体全程跟踪监督。

 公开  在接受监督中落脚

司法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当前,司法缺乏公信、裁判不被尊重、信访不信法等现象严重。因此,每年省“两会”上,司法公正都是代表们热议的话题。

“只有开门办案,开门纳谏,接受监督,才能最大限度促进司法公正,这就好比用光合作用为司法良性发展制造氧气,保证肌体健康循环,完成新陈代谢,最终盛开公平正义之花。”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曾多次向代表、委员们这样表示。

为了更好地接受监督,2014年,湖南高院党组先后两次向省委常委会做专题汇报,并及时向全省法院提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策的具体要求。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在肯定法院工作的同时,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依法公正行使司法权”。

前不久,湖南高院的班子成员分别到全省14个市州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地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密集走访,上门征求意见,共征得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加大司法执行力度”、“加强法官素质培养和强化法院内部监督”等意见建议。

为建立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湖南高院主动向省政协通报法院重大工作,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制定了《加强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办法》,并积极配合省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试点工作,邀请监督小组成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

此外,全省法院还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社会团体的联系;湖南高院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联合召开了第七次党组联席会议,就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达成共识。

 展望  在砥砺开拓中前行

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诉讼程序,到健全审判管理、强化监督制约;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到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从持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湖南高院领导带头讲党课、开设“道德讲堂”;从“五型机关”建设到“省直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成功……一年来,全省法院在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中砥砺前行,取得了一个又一个可喜的进步。

统计数据为:全省法院审结刑事案件4.35万件,判处罪犯4.45万人,分别上升12.40%和0.23%;审结民事案件18.34万件,同比上升11.15%;审结商事案件6.36万件,同比上升23.67%;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573件,同比上升37.50%;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05件,同比上升49.64%;审结行政诉讼案件9271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9842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64件,决定赔偿426.95万元;全省法院执结案件7.65万件,同比上升18.60%,执行标的额280.89亿元,同比增加1.15倍;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423人次,罚款、拘留2964人次,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2861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77件287人;累计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6449万元,发放省级司法救助金420万元。

2014年,全省法院共35个先进集体、49名先进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桂东县法院已故院长钟江武由于长期忘我工作,积劳成疾,病倒在工作岗位上。其先进事迹先后被《光明日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进行报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出批示,号召全国法官向钟江武同志学习,钟江武日前被追授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优秀公务员”,并追记个人一等功。 

法治中国建设的号角已经吹响,站在新的起点,湖南法院人将合着时代的节拍,肩负历史赋予的使命,奋力开拓,踏实前行!

责任编辑:覃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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