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怎么“巡”?如何“巡”好?(3)

巡回法庭怎么“巡”?如何“巡”好?(3)

“巡”得好不好,最终看“产品”

“最高法设立巡回法庭,对律师和当事人来说是一个极好的消息,能大大降低诉讼成本。”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罗兴说,“能达到这样一个审级的案件,一定是重大、复杂、疑难的,往往需要多次庭审,这就伴随着多次往返,在以往的案件中,我们在路程上花费的时间和金钱比较多,设立巡回法庭能在当地或就近审理。”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胡建淼认为,巡回法庭的设立可以让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的主要精力从具体案件审判中解脱出来,重心落在司法政策制定和司法解释制定上,这有利于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作为最高法派驻地方的机构,巡回法庭在司法去地方化中可能起到的作用,众多法律界人士也是期待满满。

“地方法院司法审判存在受到地方政府部门干预的情况,这主要是由于地方法院的人权和财权受地方制约。”胡建淼说,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类似巡回法庭的人财物均由上级司法机关管理,这样司法受到地方约束的因素就会大为减少。

另一方面,巡回法庭落户地方,也让不少人担心其会不会与地方产生利益瓜葛,最终沦为“地方法院”。刘贵祥说:“巡回法庭的人事行政全部都是最高法管理,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人员两年一轮换。这都能避免与地方形成利益交换关系。另外,法院的关键在于审判机制,只要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发挥作用,法庭在什么地方都不会影响公正司法。”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最高法巡回法庭是司法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具有标志性意义。它意味着司法改革不仅仅是在原有基础上的一些机制改革,也开始在体制、机构设置等方面作出努力,这对下一步全国推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具有示范意义。

“巡回法庭是法院改革的产物,也是改革的试验田。在法律框架内,法院能采取的改革措施基本都在巡回法庭率先落实。”刘贵祥说,“案件审理公平公正,程序开放透明,裁判文书法理交融令人信服,是我们不懈努力的目标。检验巡回法庭成功与否,关键是能否拿出经得起检验的司法‘产品’和裁判文书,让全社会看到司法改革的进步。”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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