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准确把握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四个着力点

辽宁:准确把握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四个着力点

摘要:现代国家治理关系的合理秩序是一种上下良性互动,上对下指令有效力,下对上回应有规矩;贯彻不打折扣,创新不偏方向。上谋下略,就是说上级治理方略要统筹下级执行实际;下补上智,就是说下级经验提供上级治理智慧。因此,现代国家治理以上下互动关系为合理化的秩序。

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的重要论述,使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更加完整,日臻成熟。其中,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艰巨而繁重的战略任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包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构建一整套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现代制度体系,要求具备国家有序和谐发展的现代治理能力。同时,全面依法治国也要求以现代国家治理的体系和能力作支撑。当前,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应准确把握以下四个着力点。

转变治理权威的传统理念

理念是行为的先导,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重视理念转变。治理行为的实施是一种权威力量的实现,没有权威,治理必然是无效的。国家治理无疑体现国家权威,在传统理念中,国家权威等同于权力,手里有权就意味着掌握治权。在这样的认知下,传统国家治理的整个制度体系以权力为轴心,“官本位”就成为必然的治理逻辑。然而,权威最基本的涵义是公众认同,公共权力因现代政治制度下委托-赋权的授受关系而具有相应的权威性,如将治理权威仅仅局限于权力的认知,已完全不符合现代国家的运作特性。现代国家治理覆盖各层次、各领域、各人群,治理内容和形式、治理要求和任务、治理方法和路径差别很大,权威认同不可能相同。国家权威以体现社会公正公平为原则,在许多场合下,公众舆论、道德规范、社会组织和自治团体、技术专家发挥治理行为的作用,也体现国家意义上的权威。改变“权力轴心”治理权威理念,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思想前提。

完善多元统合的治理主体

以权力为轴心的国家治理在模式上的体现就是政府单元主体,政府在国家治理中的职能无所不包,社会方方面面的事务都纳入政府治理范围和对象。传统国家治理模式下,除了政府之外,所有人、财、物都是被治理的客体,“全能型”政府挤压了社会自身在国家治理中的力量,单元治理主体使复杂的社会出现诸多治理软肋和盲点。国家运作中的“政府失灵”正是治理主体单元的必然现象,无论是权力的越位还是权力的缺位,暴露的都是治理主体的单元缺陷。随着权利意识、民主思想、法治观念、人本诉求的现代生长,打破单元主体的实践成为现代化国家治理的必然要求,除了政府外,国家治理主体还包括企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等。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调动多元治理主体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激活各种治理主体的机制功能,统合多元主体的治理作用。

实现上下互动的治理关系

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寻求国家治理关系的秩序合理化。传统国家治理关系呈自上而下的垂直统制,纵线到底,中央与地方、顶层与底层、上级与下级缺少沟通机制。自上而下的垂直统制具有治理高度集中和全局统一的优点,但也有束缚地方、底层和下级治理创新的缺陷。党中央历来主张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强调国家建设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治国理政要走群众路线,这些思想落实到国家治理中,应该以扁平化机制形成治理关系的秩序合理化。扁平化的组织构造突出横向的交错关系,但并非排斥垂直管制。国家治理不能动摇上下统一的垂直统制,有令必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国家治理有序运行的前提。但又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地方、底层和下级根据本地区和本单位治理面对的现实进行大胆探索,给基层治理腾出创新的空间。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在国家治理的良好秩序下顺利推进。现代国家治理关系的合理秩序是一种上下良性互动,上对下指令有效力,下对上回应有规矩;贯彻不打折扣,创新不偏方向。上谋下略,就是说上级治理方略要统筹下级执行实际;下补上智,就是说下级经验提供上级治理智慧。因此,现代国家治理以上下互动关系为合理化的秩序。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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