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构建法治惠民体系的思考

湖南:构建法治惠民体系的思考

摘要:“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因此,法治为民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价值取向。 构建法治惠民体系,要夯实教育基石、建设队伍、机制。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共同富裕”。由此可见,法治为民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价值取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除树立和坚持树立法治为民的价值理念外,更应构建、完善科学有效的法治惠民体系,使法治为民理念落地生根。

构建科学有效的法治惠民体系,教育是基础。夯实法治教育基石,培育人民群众的法治文化和法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一要加强法治教育主体队伍建设。既要坚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又要发挥律师、法学教育者、法学生及离退休老同志等群体在普法教育中的优势和积极性。二要抓牢教育法治教育客体,实现法治教育全覆盖。既要重视机关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也要重视普通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既要重视城镇社区居民的法治教育,也要重视农村群众的法治教育;既要重视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也要面向未来抓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三要创新法治教育形式,提升法治教育实效。深刻把握人民群众认知规律和介质传播规律,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和语言,有针对性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构建科学有效的法治惠民体系,队伍建设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落实靠的就是队伍。一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为民意识,秉持公正文明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队伍权责边界,完善执法程序,实行执法过程影像化记录。二要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增强司法队伍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坚持清正、廉洁、公正的司法理念,提升司法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业务学习与培训,提升司法队伍为民服务的能力。三要加强社会监督体系队伍建设。提升司法队伍内部监督的成效,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功能,引导新闻媒介、网络论坛开展理性监督,鼓励、保护群众依法监督,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司法公正。

构建科学有效的法治惠民体系,制度是保障。一要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摆脱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日依赖症”,利用农闲、集贸市场日及单位理论学习日,见缝插针,经常性开展法治学习活动。二要完善党员干部学法考核与激励机制。三要完善法治监督机制。完善举报人信息保护机制;完善网络媒介信息收集、介入、披露及反馈机制;整合党内监督、司法监督、媒体监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机制,助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四要完善基层法律援助机制。推行职业律师公益代理制度化;完善乡镇司法调解机制,健全乡镇司法机构,配齐专业工作人员;完善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咨询、起诉等层面的援助机制,提升法治效率和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遇事找法律,依法维权的信心和决心。

(作者为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