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的第二条是“诚”,中庸之道从天下至诚开始,只有真诚才能建立愿景、价值观和团体文化。如此,自组织的圈子成员才有行为的规范与行动的方向,可以自治,自定目标、自选工作,正面发挥圈子的功能,而不会没有底线地抱团徇私。
中庸的第三条原则是“以身作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有上下一致守法、上下一致守礼,愿景、价值观和文化才会真正深入人心,法制与规范才会得到大家的共同尊重与遵守。
中庸的第四条原则是“动态平衡”,即要寻求治理模式在动态中的平衡。自上而下的层级控制要有节度,自下而上的自组织也要有节度,在层级治理和自组织治理之间把握一个平衡点。作为圈子核心人物的领导者也要保持好圈内与圈外的平衡。一个小团体的核心人物,可能也是一个更大的网络的核心人物,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只考虑小圈子里面人的权利,而应该把均分的原则运用到更大的层面上去,随时动态平衡情感性与工具性动机,平衡人情法则与均分法则,平衡圈内与圈外利益,总之要在底线之上动态调整。
善用、正用关系和圈子,可以带来良好的自组织团体,自组织团体内发展出自治理机制、乡规民俗、社群伦理,是道德得以落地的依据,社会善治的基石。而在社会或企业系统中,则可以自我演化,自组织团体可以自我发展,自我演化以适应外界环境快速的变化,成为活力与创新的来源,以补救正式制度带来的僵化与“徒法不足以自行”的缺憾,正式机制与非正式机制相融相生,造就一个系统生生不息地演化,这正是中庸之道教给我们的管理智慧,值得我们深思。
(作者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