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银行行骗近2亿元是监管缺位
在现实生活中,公众已经遇到了不少非法集资犯罪团伙,因此而给民间资本投资带来了灭顶之灾。然而,随着非法集资案的新闻曝光增多,人们对非法集资有了一定的防范意识。但没想到,在江苏省会南京市会出现假银行。而且,这个貌似银行的假银行已经行骗近2亿元。
如果不是王某报案,恐怕这个假银行还要继续行骗。尽管这个假银行的骗术不高,但却骗取了公众对于“银行”的信任;尽管这个假银行的工商登记注册仅仅是一个农业信息咨询服务企业,但经过其法定代表人的刻意掩饰,竟然堂而皇之地以金融机构名义开展了非法金融揽储业务。
不管是真银行还是假银行,只要可以让人们多挣钱,只要可以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就会有人相信天上会掉下馅饼来。再加上行骗者的小恩小惠作为人们上当受骗的诱饵,那些得到“甜头”的人们就会成为行骗者的活体广告和义务宣传员。这说明,我们的那些上当受骗者是因为自己利有所图,而且一夜暴富的心理特别强烈;这说明,行骗者正是摸透了一些人暴富的心理需求,才具有针对性地实施了行骗计划。
然而,行骗者堂而皇之的大势声张和举动,却没有引起南京市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高度警觉。而且,也没有引起那些犹如星罗棋布的工商所高度警觉。可以说,行骗者之所以能够行骗成功,不能说与政府监管部门的行政不作为毫无关系;可以说,假银行不在醒目位置悬挂合法经营许可证,也是其行骗获得成功的一个主要因素。但是,这正充分说明,我们的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不规范。如果监管部门能够依法强制性地要求企业将合法经营许可证悬挂在人们容易看到的醒目位置,就可以使更多公众及时了解和掌握行骗者的相关信息,就可以使公众更好地规避自己的责任风险。
然而,这说明,我们对公众的普法教育做得还不好,人们缺乏依法查询企业经营范围的法律法规知识;这说明,我们各级地方政府的监管部门缺乏向社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与义务。如果我们各级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的宣传工作做得到位,公众就能不断增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就不会偏听偏信行骗者的谎言。
通过南京发生的假银行行骗案件警示我们,依法治国不仅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而且是一个以政府为主导和正确引导的系统性工程,而且是一个需要向全民进一步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的系统性工程,而且是一个需要全民参与的系统性工程。因此,我们应当把南京的假银行行骗案例当作全社会的反面教材予以广泛宣传,只有居安思危,才能增强全民的法律保护意识,只有强化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能监管责任,才能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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