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保障
公立医院改制要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并不取决于改制本身。外部环境不改变,旧有体制机制的掣肘,都将影响公立医院改制的进程和成效。因此,推进公立医院改制必须结合系统环境的变革和配套改革的保障与支持。
成立公立医院改制领导小组,自上而下强势推动改制。推动公立医院改制,特别是要在地方政府切实落地,必须有来自高层领导的坚定决心和强势推动。建议成立省公立医院改制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公立医院改制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对地方政府推进公立医院改制进行指导和规范。
成立民营医院发展局,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在省医改办下成立民营医院发展局,负责民营医院发展规划与政策的研究制定,代表民营医院表达合法诉求;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民营医院进行业务指导、行业监管,督促地方政府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的同等对待政策。
改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并轨。以公立医院职工“去编制化”为目标,根据自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破除公立医院事业编制医生终生就业制,全面推行基于绩效考核的全员合同聘用制;根据“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公立医院和改制医院建立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补充养老金制度。
整合并轨各类医保制度,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尽快实现各类医保制度整合并轨、统一规范,医保基金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探索医保基金作为第三方支付者,与具有医保定点资质的各种所有制形式医院谈判签订公共医疗合同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行“以总额预算为主,按病种付费为辅”的支付方式。全面推行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对所有承接相关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均严格按其服务人头予以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人均卫生经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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