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不能“打水漂”

承诺不能“打水漂”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很多单位都做出整改承诺。敢于承诺,不仅是从政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体现,更是一种自信、一种勇气、一种责任和担当。然而,有一部分领导干部,信口开河,说大话空话、没有诚意的话,哄得上级和下级一时高兴;有的承诺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有的不敢正视问题和矛盾,违背了承诺的初衷。如果“诺”而不“兑”,乱表态,开空头支票,伤害的是群众的感情,毁的是党的形象。

作出承诺,也就是亮出一面镜子,只有对群众进行公开,勇于晾晒,才能更好地接受来自人民的监督。如果将承诺打上“保密”的标签,放到单位档案室保存起来,上级领导检查才拿出来“透透光、亮亮相”,就有违承诺的本意。应主动晒诺,让承诺的内容在媒体上予以公示,自觉做到阳光、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勇于晒诺,晒的是承诺,其实晒的是领导干部有没有吃苦在前、攻坚克难、勇挑大梁的勇气;有没有诚信守诺、一诺千金的诚信;有没有直面错误、自我解剖的精神,检验的是领导干部的执行力,考验的是党委、政府的公信力。

一个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领导干部说出的话不是泼出的水,不能“雷声大雨点小”,决不能让承诺“打水漂”,要一言九鼎,一诺千金,不折不扣,毫无怨言地兑现。领导干部一心一意干事,全心全意为民,百姓自然会打高分,组织自然会为其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这比钻营取巧更能赢得民心。群众最不喜欢承诺不兑现的干部,最反感说话不算数的干部,丢失的东西可以找回来,可是一旦丢失了诚信,那么就失去了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就失去了民心。

(作者系辽宁省瓦房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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