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于资金保值增值,增进百姓福祉
从理论上讲,采用名义账户的混合制统账模式,意味着资金可以集中管理、分配,并可进行灵活的投资组合,基金的收益率将会大大提高,更有利于增进百姓福祉。
首先,本质上讲,个人账户做实与否都不会改变所有者权益。对企业参保职工来说,由于不能从个人账户随意取现,因此它对职工养老金的支付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但从法律意义上讲,投保者对其个人账户的记账资金都具有财产权,在职工退保或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可归参保人或其继承人所有。
其次,这一模式可以降低缴费者的缴费率,提高其当期的消费水平。影响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性的人口增长率、工资增长率不变和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投资收益率的提高,意味着百姓可适当降低费率。
再次,可以提高养老金领取者的待遇水平,名义账户下的资金与社会统筹资金混合管理,加强了资金给付能力,可以提高养老金领取者的整体替代率。
另外,名义账户资金或全部分配到缴费者个人账户之中,或全部划入社会统筹部分,可用于提高制度的支付能力,减轻财政负担或未来缴费者的经济负担等。
名义账户可以使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混合管理,这有利于实缴养老基金实际效用的发挥,有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全国统筹,是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有益路径。
资金的混合管理,一方面使得沉睡的个人账户基金得以盘活,另一方面,配套的国家社保基金管理机制可使有资质的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对这部分基金进行灵活投资,得以保值增值。当然此种投资收益具有不稳定性,但是可以通过如下配套制度予以化解:一是“风险准备金制度”,即由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机构提取风险准备金,以备不时之需;二是建立市场化担保制度,即运营机构购买“商业再保险制度”;三是建立政策性的再保险制度,即成立“中央担保公司”。
同时,这种混合型的统账模式可较好地节约转制成本,混合管理制下的养老基金可以用来代际支付,这就降低了国家财政对于转制过程中的贴补,节省了国家财政支出。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完善个人账户制度,而不是做实个人账户,这是个人账户改革的积极信号。总之,名义账户筹资模式下的混合型统账模式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保险改革的理性选择,有利于百姓福祉和国家利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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