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思想政治工作的法治新常态

营造思想政治工作的法治新常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全军政治工作会议,把依法治国、依法治军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营造思想政治工作法治新常态,是深化依法治军和着力抓好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时代课题。

今天的思想政治工作所面对的社会环境、形势任务、对象目标等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一些以前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路径开始失灵、失效。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在工作中还带有明显的主观意志和个人好恶,造成主观性、随意性较强,导致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时出现依人不依法、依权不依法的现象;少数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工作中主观随意、弹性较大、以言代法、以情代法;法律服务水平离官兵期望还有差距;等等。

新形势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应该按照习主席关于“提高政治工作信息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要求,既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性和感召力,也要按照法律要求、法治方式和法律程序来处理问题,找准法治和教育的融合点,发挥法规制度的重要作用,使运用法治思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形成新常态。

发挥法规制度的教育引导功能。军队各种法规制度在本质上是我军根本性质、宗旨的集中反映,也是每个军人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因此,必须注重运用法规制度的教育引导功能,通过学习贯彻法规制度来促使思想教育中所坚持的原则在官兵中得以践行,从而有效保证我们党的意志和主张在部队的贯彻落实,激励官兵更好地献身国防、建功立业。通过法规制度的落实执行,使官兵明确自身前进的方向,懂得立身做人的道理,自觉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用法规制度规范官兵的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使其自觉遵守条令条例和各种法规制度,实现其“知”与“行”的统一。

发挥法规制度的约束规范功能。我军之所以能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与强有力的思想教育是分不开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少数官兵思想道德出现滑坡的严峻现实警示我们,过分强调思想道德的教育引导,忽视法规制度约束与强制性手段的配合,必然导致思想道德规范引导作用的软弱无力。要彻底改变这一状况,必须改变过去单纯依靠思想引导的教育管理模式,逐步建立健全教育法规合力共管的机制。要牢固确立依法办事的价值取向,教育和引导好官兵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懂得用法规制度规范自身言行,在法规制度的范围内充分享受个人权益和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领导干部应善于从法治视角观察分析问题、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习惯。

发挥法规制度的惩戒警示功能。从某种意义上讲,法规制度就是一种刚性的思想教育。官兵思想状况的多元性及思想问题引发因素的多样化,决定了解决克服官兵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及不良倾向需要多方面手段的综合运用,其中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惩戒警示功能就是其中行之有效的办法。从部队的实践来看,对于那些在官兵中反复教育、反复强调,却屡禁不止、久治不愈的问题,应该在思想教育的基础上运用法规制度来加以强制规范,晓以利害、启发觉悟、严格执行,这样既有利于在实践中增强广大官兵的法规制度意识,又有利于克服教育管理中某些软弱无力的现象。

发挥法规制度的权益保障功能。习主席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这一重要论断,体现了对全军官兵的深切关怀。近年来,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荣誉感有所下降,部队应运用法律手段帮助官兵解决个人和家庭实际困难,并积极推进有关部门完善军人权益保障、退役军人安置、伤病残军人移交等法律法规,提升军事职业比较优势,构建完善军人荣誉制度体系,激励官兵投身强军实践,创先争优、建功立业。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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