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的民生“对账单”:养老改革啃下硬骨头(2)

总理的民生“对账单”:养老改革啃下硬骨头(2)

2014年,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决定,将2015年财政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部用于补贴村医。

“中国有六七亿农民,其中相当大一部分看病主要依靠乡村医生。那些很偏僻的山村,老乡们很难走上几十里地去镇上看病,主要依靠村医。”李克强说,“要千方百计提高乡村医生待遇,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工作对账单:口惠实亦至

2014年5月1日,中国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开始施行。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指出,该办法体现了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特点,它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社会救助制度从长期改革试验状态向成熟、定型的制度安排迈进了一大步,是全面深化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该《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对社会力量参与做了专章规定,使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能够享有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费用减免等政策。并明确发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把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社会救助服务转移给社会力量承担。

在此之后,国务院又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旨在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填补了社会救助体系存在的空白。

中国城乡低保水平也在继续提高,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介绍说,2014年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城乡低保资金支出达1538.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101.48亿元。全国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月人均411元和年人均2776.6元,同比增长10.1%和14.1%。

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国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529.5万人,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特困供养资金188.3亿元。在临时救助方面,2014年临时救助301.8万户次。

后续发力点:社会救助立法待探索

虽然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出炉被视为重要的突破,但不少分析人士也注意到,该办法目前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还不是一部《社会救助法》。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胡可明表示,立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主要看实践经验的成熟程度。

胡可明指出,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中,医疗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就业救助制度以及临时救助制度等几项制度都是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定。过去,在这几项救助制度方面虽然也有一些实践,但是还不够充分,还需要进一步进行探索。也就是说,对这几项制度,制定法律的时机还不够成熟。通过行政法规的实践,待条件成熟时,再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制定法律。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