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全国政协2014年协商工作计划,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协商交流,搞好成果转化,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为题,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题,召开专题协商会;以“化解产能过剩矛盾”、“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等为题,通过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协商议政,确保协商计划落到实处。加强与地方政协协同,着眼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继续研究和探索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专题协商更加重视科学选题和研究论证,努力提出务实具体的对策建议;对口协商更加重视加强政协专委会与党政部门的沟通协商,有效推进成果转化;提案办理协商更加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提高提案质量,加强对党派、团体提案和重点提案的协商办理;界别协商更加重视发挥界别作用,推动界别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双周协商座谈会等相融合。
(五)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和基本法,就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协工作及时向港澳委员通报情况,围绕加强港澳委员在内地和港澳发挥双重积极作用的制度建设、完善内地与港澳交流往来等课题开展调研。全面贯彻对台工作大政方针,拓展和深化与台湾有关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强与台湾民意代表和基层民众的交流,围绕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合作等课题建言献策。加强对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特别是华裔新生代的联系交流,围绕海外侨胞在公共外交中的作用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促进海外和谐侨社建设,更好发挥爱国侨胞力量。
(六)不断深化人民政协对外友好交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对外工作总体部署,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对外交往和公共外交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做好高层互访,推进与各国特别是周边国家交流与合作,服务国家整体外交。在对外交往中加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等方面的宣传,加深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了解。继续支持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扩大在国际多边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努力为营造良好国际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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