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领导干部要树立法律权威意识

青海:领导干部要树立法律权威意识

摘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就是要树立法律权威意识,形成对法律的认同、信赖和信仰,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树立法律权威意识,就是要用法律规范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按照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应当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在各项工作中,厉行法治,树立法律权威。结合青海治青理政战略和推进依法治省需要,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崇尚法律,运用法律,发挥好在“三区”建设中组织者和领导者的作用。

法律权威是指法律在社会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得到普遍遵守和广泛认同,体现着法律在调控社会生活方面起到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关于法律权威,马克思把法典称作“人民自由的圣经” 。毛泽东说:“一定要守法,不要破坏革命的法制……我们要求所有人都遵守革命法制。”邓小平在谈到法律权威时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说明法律权威是社会存在的重要保障,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公民遵纪守法的衡量标准。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其实质要求不仅体现出权力如何行使,而且更重要的是要牢固树立依法执政的理念,明确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通过法律才能体现出人民的意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够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由此可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就是要树立法律权威意识,形成对法律的认同、信赖和信仰,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树立法律权威意识,就是要用法律规范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树立法律权威意识,就是要用法律规范行政行为,明确权力的正确行使,形成依法行政的氛围,营造社会事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崇尚法律的要求下,树立法律权威意识,能够使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

(作者系青海省社科院政法所所长 )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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