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档案造假”也是一种腐败(2)

“干部档案造假”也是一种腐败(2)

年龄、履历乃至身份常遭“整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涂改、伪造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把“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列为“十不准”之一。

尽管各类法规很详尽,但在“权”与“利”面前,依旧有人想方设法找漏洞、走捷径。

——改“三龄”:年龄、工龄和党龄。2014年被中组部通报的山西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黄梅芳,其父经人介绍,进入稷山县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管理室,将黄梅芳出生日期从1972年4月涂改为1975年4月,并撤换了其入团申请书,“一改年轻三岁”。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执行研究员刘山鹰说,形形色色的档案造假中,修改年龄、工龄和党龄最为常见。干部选拔任用、领导退居二线都有具体年龄限制,很多干部为争取提拔、延长任期,往往不择手段将改小年龄,以至于出现部分干部的履历推算结果显示,读初中时就已参加工作计算工龄等怪象。

——改“两历”:履历和学历。根据中组部2014年的通报,2011年11月从广东省工商局副巡视员岗位退休的张水生,被查出任惠州市工商局人事教育科科长期间,分别找人伪造其两个儿子的学历、工作履历和档案材料,使两人以干部身份办理工作调动,其中一人调入惠州市工商局。

一些基层干部介绍,干部档案在履历和学历上造假,主要出现在跨地区调动前后。很多干部在参与跨区域干部公开选拔和任用时,为达到选拔要求的在基层或某个职级工作年限、最低学历等要求,往往突击在档案材料中,虚构增加工作经历或者提供假文凭。跨区调动中,由于是异地考察,档案审核时间和力度有限,到新单位上班后也无人知晓个人真实履历,因此很容易使“整容”后的档案“瞒天过海”。

——改“身份”:骗取干部身份。根据中组部2014年的通报,广东省梅州市技师学院副院长钟立,被查出其中专毕业后是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入政府部门,借助其父亲担任梅州市中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其打招呼后调入五华县委某办公室,违规获得公务员身份。

专家指出,一些领导干部为帮助其子女、亲属进入公务员队伍,捧上铁饭碗,往往采取“曲线救国”的三级跳:先冒充已破产或倒闭国企员工,找关系安排以国企员工身份调入事业单位,再等待时机通过借调、交流等方式进入政府机关解决公务员编制。

针对“三龄两历一身份”造假高发乱象,此次全国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明确将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作为审核重点。

专家呼吁建立干部档案数据库开放查询

近年来,有关部门严厉查处档案造假案件,但为何总有人前赴后继?专家指出,档案管理疏松、纠错机制缺乏、造假成本低是主要原因。

——档案管理疏松。记者了解到,干部档案造假并非难事,只要疏通个别关键关节就可以轻松实现。在相当部分案例中,造假人员背后还有“高人”协助,让造假变得很顺畅。

“每个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各有一个档案室,级别稍高的干部档案在组织部,一般干部档案在人事局,满屋子数千份干部档案其实就一人管,管好办公室不被偷就不错了。”曾在广西担任过基层县委组织部部长的一名干部说,只要疏通管档案的干部,就可以实现对档案的修改,包括删除一些敏感信息都能轻松做到。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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