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档案造假”也是一种腐败(3)

“干部档案造假”也是一种腐败(3)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步雷说,公民居民身份证是从1986年开始编制的,但电子化管理在2000年前后才实现,此前采取的是户口本与户籍卡片管理,当时要想修改或作伪较为简单。

——纠错机制缺乏。“现在缺乏对干部档案造假的纠错机制,一旦发现问题,如何启动调查程序、谁去调查、怎么调查,制度上都没有这个安排。现在查出来的档案造假问题,一般都是举报引起社会舆论或者领导重视了,才会进入调查,而这些调查都没有固定程序,随意性较大。”一位基层组织部门的领导说。

——造假成本畸低。有专家认为,干部档案造假泛滥一个重要原因是违规成本太低。造假问题一旦被发现,几乎都是党纪处理,更轻的则可能仅仅是政治前途暂时遇阻。

据相关通报,年龄造假的黄梅芳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违规获取公务员身份的钟立,处分则是免去副院长职务,按事业编制试用期内工作人员安排。即便是著名的造假骗官干部王亚丽,也是因为职务侵占、行贿才被判刑。

专家建议,应建立干部档案数据库并全国联网,即使干部异地交流也能实现查询。改变人事档案的“黑箱”化管理模式,扩大干部基本信息的公开化,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同时加强对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

“潜规则”岂能“潜进”干部人事档案中?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各级党员干部进行彻底清查,坚决抵制腐败之风的盛行。在中纪委公布的2014年中央巡视组两轮巡视整改情况中,巡视涉及的20个省份中15个省份的整改通报提及整治干部档案造假,其中河北处理了11名身份造假的干部。在档案中修改年龄、增删履历,将背景材料整体“洗白”,成为一些地方干部人事管理的“潜规则”。

据知情人士说,广西通报的涉嫌造假干部是从外省调入的。之前,这名干部仅为副科级,通过年龄、履历造假“洗档案”后,一跃成为正处级干部调到广西任职。2013年4月任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秘书长的王红英,自1991年来3次涂改出生日期,从实际的1976年3月14日最后改为1978年12月15日;轰动一时的河北石家庄“骗官书记”王亚丽,档案中除性别是真的外,姓名、年龄、履历均是假的,其档案中90多枚公章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是假的。如此违背诚信道德的不良行为,怎能姑息纵容,必须严惩不贷才能警戒后人。

我们都知道,干部档案是记载干部基本信息、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全面地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但是,档案造假在一些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几乎成“公开的秘密”。近年来,各地干部档案造假现象屡被曝光,被群众调侃为“年龄越填越小、工龄越填越早、学历越填越高、身份越造越假”。这让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党员干部失去了信心。

“潜规则”这个字眼我们经常在娱乐新闻中看到,某某明星被“潜规则”上位。娱乐世界是复杂的地方,“潜规则”可以说在情理之中。但是,在党政机关这个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地方,岂能让“潜规则”“潜进”干部人事档案中,扰乱了党内清正廉洁的风气?所以,笔者认为,针对人事档案造假的干部我们必须要严惩。

据悉,河北省委通报,对涉及年龄、学历、党员身份造假的11名干部,其出生年月、学历、党员身份不予承认,并相应作出诫勉谈话、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免职等处分。青海省委通报,对中组部干部监督局督查的4件涉嫌档案造假的案件全部查核完毕,对相关单位进行了批评,对相关管理人员给予了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通报称,对涉嫌档案造假骗官的1名处级干部进行立案调查。

我们应该为相关政府的这种行为点赞,严惩党内不正之风,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反腐倡廉,创立更加积极、昂扬向上的党员干部队伍,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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