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用法治思维 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湖南:用法治思维 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摘要:法律制定的重要目的是制约权力,制约思维要求逐条梳理权力事项,使权力具有鲜明的边界,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使政府职责更加清晰科学,权力运行更加依法规范。

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必须牢固树立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平等思维、制约思维、保护思维。

要树立规则思维。法律本质是一个规则,具有确定性、可预期、可执行等特点。在工作中,必须“先定规矩再抓牌”。比如,城市的规划调整和土地出让问题,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容易导致权利寻租、渎职腐败,如果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职能部门和监管部门组成的规划委员会、土地管理委员会,按规则决策,按规矩办事,就能有效规范规划、国土管理。

要树立程序思维。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重要保障。但是,我们在工作中往往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导致一些行政行为引发行政诉讼。因此,必须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办事、民主议事,坚持自觉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吸纳群众参与决策,将政府决策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要树立平等思维。平等是法律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平等思维要求任何人都必须摒弃特权思想,自觉将自己置于法律的监督和制约之下。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地、无条件地遵规守法。同时要深刻认识到,权力的行使和责任的承担紧密相连,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法律授予的,要明确手中权力的边界,明晰法规制度的约束,明白权力背后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用好权、履好职,才能不越位、不错位。

要树立制约思维。法律制定的重要目的是制约权力,制约思维要求逐条梳理权力事项,使权力具有鲜明的边界,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使政府职责更加清晰科学,权力运行更加依法规范。

要树立保护思维。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护正当权益。我们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尊重合法权利、保护正当权益。没有正当理由和法定程序,决不能牺牲私权利以满足公权力要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时手续还不完善、程序还未到位,就开始启动征地拆迁工作,对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缺乏应有的尊重和保护,这种现象值得我们认真反思、切实改进。

(作者系长沙市委副书记,长沙市市长)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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