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养老模式的经验和启示(2)

国外养老模式的经验和启示(2)

全托式机构养老是种无奈选择

养老院等全托式机构虽然设施齐全便利,老人能得到专业化的照顾和医疗护理服务,但缺点在于容易造成老人与子女、亲朋好友间情感的缺失,而且成本较高,所以老人们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住进养老院,住在养老院的一般是基本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目前,西方发达国家有5%~15%的老年人采用机构养老,其中北欧大约为5%~12%,英国大约为10%,美国大约为20%。

除了全托式的养老院以外,在国外还有“半托制”的养老机构,受到许多老年人的青睐。所谓“半托制”,就是老人白天在养老机构生活,晚上回到自己的家。美国“半托制”养老中心的经费由主办者向美国联邦政府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联邦政府给予一定的资助,同时中心可接受社会捐赠,这种捐赠经联邦税务局核定后可以在税前列支。芬兰在全国建了数百个老人服务和娱乐中心,可以为65岁以上的居家老人提供日托服务,周一到周五负责用残疾人出租车接送这些日托老人,为他们提供早餐、午餐和日间咖啡。

老人公寓是针对生活可以自理老人一种相对高端的机构养老服务,类似于专门针对老年人的长期居住的星级宾馆,受到老年人的欢迎。美国的老人公寓似四星级宾馆,一般由多个单元房,只租给55岁以上的老年人,除了租赁房屋外还提供就餐、清扫房间、健身设施、日常医疗、文化娱乐、洗衣、交通、社会活动等便利服务。

国外的养老模式和经验为我国提供了很多可资借鉴之处:一是我国基本属于“现收现付”式的养老金筹资模式,目前一些地区已经出现入不敷出、空账运行的局面,应当尽早改革完善,并进一步扩大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二是家庭养老虽然已经难以为继,但居家养老仍应作为优先发展方向,关键是要把与之配套的社会化服务尽快发展起来。三是把针对失能老人、半失能老人的全托式养老院作为一项社会福利政策,按照“政府兜底保基本、社会优质走高端”的原则,尽快发展起来,以解决家庭和社会的后顾之忧,也是我国计划生育国策后续应有的配套政策。四是养老不仅是中国的问题也是全球的问题,其中蕴含着巨大商机,应当抢抓商机、发展产业,在服务好国内的同时,参与国际竞争,输出产品、输出服务。

(作者单位:北京八中)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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