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工资双调 公务员待遇变多少?(5)

养老金工资双调 公务员待遇变多少?(5)

对话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养老金并轨是为了 解决公平性问题

对话人:全国政协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主持过一系列有关养老保障的课题研究,是参与我国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主要专家之一。

北青报:养老金“双轨制”是怎样一种制度?它在我国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金维刚:“双轨制”主要是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障制度导致的待遇差的问题。我国的养老金“双轨制”现象由来已久,实际上针对其改革的探索,也已经超过了20年。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使企业职工的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随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开始进行探索,但改革进程相对滞后。以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不彻底”的。

北青报:这个改革的过程是怎样的?

金维刚:1991年,国务院决定在城镇企业中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92年,就开始在一些地方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所以其实在此次改革方案出台之前,全国各试点地区有20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已经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缴纳保险费。

北青报:当时为什么没能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员工一样,同步养老待遇?

金维刚:虽然做了改革试点,但是这些试点地区仍然延续原来的退休保障制度,实行退休费待遇计发办法,与个人退休前的工资标准挂钩,待遇与缴费没有关系,因此这种改革不彻底,没有实质性的突破。

北青报:改革的阻力存在于哪里?

金维刚:与所有改革所面临的普遍问题一样,养老金“双轨制”的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症结在于利益分配问题。改革是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触及到深层次的利益问题,其中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在过去,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退休费待遇制度的情况下,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人来说待遇是很高的,所以没有改革的内在动力。

北青报:您曾参与到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中。现在改革终于出台,是出于怎样的原因?

金维刚:随着“双轨制”导致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在外部的压力下,促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并不是靠几个人提建议就能推动的。养老金并轨,就是为了解决在养老保障方面的公平性问题。(记者 薛雷)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提到“全面深化改革”。去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工资制度改革同步推进。今年1月,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改革方案出台,随着旧有体制被逐渐打破,“双轨”间的矛盾将得以弥合,社会公平将得到体现。我国公务员的生活未来会有哪些变化?公务员养老金、工资“双调”后,待遇是否改变,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

假设一公务员今年30岁,参加工作5年。每月工资5000元,假设社会平均工资也是5000元,他还有30年退休。在不考虑工资上涨、延迟退休等因素前提下,养老金并轨后,这位公务员的工资会发生什么变化呢?

并轨前

个人每月缴纳 养老金

0元

实发工资 5000元 退休后每月 可领退休金 5000×90%= 4500元 (按工资替代率 90%计算)

并轨后

个人每月缴纳养老金

400元

个人每月缴纳职业年金

200元

实发工资

4400元

退休后每月

可领退休金

包括4部分

1.基本养老金:

工资基数×缴费年数%

即5000×35%=1750元

(含5年视同缴费年数)

2.个人账户养老金:

每年缴费×缴费年数÷计发月数

即400×12×30÷139=1036元

3.职业年金:

每年缴费×缴费年数÷计发月数

即600×12×30÷139=1554元

4.过渡性养老金:待定

退休后每月可领退休金:

1750+1036+1554

=4340元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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