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县信访工作要点(3)

2015年全县信访工作要点(3)

核心提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并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全面系统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新部署,以此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结合我县信访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我县信访工作科学发展。

五、进一步夯实信访基层基础

(十六)筑牢基层信访工作阵地。 依托社会服务管理平台,推广省、市、其他县区基层信访工作试点的经验做法,总结我县基层信访工作的亮点特色,推动信访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压力传递、责任共担,推动工作重心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风险评估防范转变,由被动处理向主动解决转变,由单一治标向综合治本转变,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实现小事急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县。

(十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 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优势,做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组织老干部、老党员、法律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等参与调处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有关工作。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采取群众评议、村民说事议事、信访听证会、民情恳谈会等方式解决信访问题。

(十八)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信访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提高信访干部素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信访执法能力,规范信访接待和办理程序,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法律法规政策娴熟、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社会管理能力强”的信访干部队伍,为全面完成信访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六、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

(十九)加大督查督办信访事项的力度。 加强和统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建立统一计划、统一组织、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干部接访、信访案件办理、基层基础工作和信访突出问题随时进行督导检查,督促镇县、部门认真办理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督查问责。对发生越级上访以及在接访处理过程中,因人员不到位,工作不负责,措施不得力,放任不管,擅离职守,互相推诿,造成不良后果的或重复上访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督查或处理情况及时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定期梳理涉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的来信、来访情况,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职公示期间,如实向组织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二十)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 形成和完善以“事要解决”为核心内容的信访工作绩效考核体系,把考核重点放在预防和解决问题上,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提高考核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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