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批评是监督权力的必要方式

公开批评是监督权力的必要方式

在今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江西省委书记强卫说,苏荣的问题主要发生在主政地方期间,并且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江西的干部很反感他。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说,山西发生严重腐败问题不是个案,不是孤立的,而是一坨一坨的。四川省委书记说,周永康长期插手四川事务,对四川政治生态造成恶劣影响,十八大前的一段时间,四川一些干部热衷于“抱大树”“攀高枝”,跑官要官。省委书记们说的都很实际很客观,充分揭露了这些腐败分子滥用职权造成的严重危害。这些事实本身,印证和凸显了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即对官员的批评监督不足。现实生活中,许多官员落马后,社会舆论就会集中揭露他们多方面的问题和丑行,反映出很多贪官平时问题就很多、长期不得民心的状况,然而在这些官员特别是主政一地的官员在位时,媒体反映的却多为肯定表扬他们的赞歌,罕见有对他们的公开批评。 

这是什么原因?从民众有很多对官员不满的“吐槽”,以及民众积极向纪检机关举报的事实来看,我们缺少对官员的公开批评。这种官员有问题却没被批评的现象,既不正常,也不应该。虽然现在已经有所改善,然而,整体看来,民众对官员的公开批评是反腐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该做的工作还很多。 

批评监督是公民的民主权利 

公民批评官员的权利是受宪法保护的民主权利。宪法第四十一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经国务院批准并授权颁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提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公民的参与权”。我国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的实质是依宪保护权利制约权力,实现和保护包括批评建议权在内的公民的民主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应有的内容。 

人民是国家主人社会主体,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执政党“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因此,对执政党治国理政中出现的问题,人民有权利给予批评。习近平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活动中也指出,“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希望同志们积极建诤言,作批评,帮助我们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帮助我们克服工作中的不足。” 

既然执政党都需要批评,也应该接受批评,那么身为公仆的官员就更没有任何理由和特权可以不被批评,拒绝批评。从中央高度重视党组织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要求多措并举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效果的事实,可以得知,党组织确实存在需要通过批评明确认识认真整改的问题,同时这也说明了官员有必要接受公众批评。如果只肯定表扬,甚至一味歌功颂德,却没有严肃的批评,官员必会滋长骄傲自满的思想唯我独尊的作风,难以客观地认识自己,保持谦虚谨慎严格自律的精神。 

公开批评有利于强化监督 

对官员的公开批评不可阻挡。不平则鸣,民众不满意官员的表现,并据此提出的批评意见,如果找不到公开表达的主流渠道和平台,那么就会通过非主流途径自发传播扩散。在互联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借助各种信息化手段,民众的不满情绪和批评意见传播的范围更加扩大,方式更加多样,速度更加快捷。但是,自发传播的信息,可能会使批评意见变形失真,乃至混入谣言,解构批评的力量。既然无法阻挡民众的批评,那么因势利导,创造条件使批评公开,更为有利有益。 

对官员的公开批评是切实解决问题的保障。公开批评可以满足民众维护知情权的需要,引起民众共同关注和参与,并保证批评意见送达被批评者耳中,使被批评者无法回避。由此形成的压力,使被批评者无论是否愿意都必须面对和公开作出回应,于是可以督促官员重视批评,切实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通过对批评意见的回应,还可以沟通情况辨明事实,避免误伤无辜。 

对官员公开批评有利于强化监督效果。权力需要民主权利的监督和制约,公民进行公开批评的权利,是民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表达权等民主权利的基础和内容。公开批评可以直接为正确评价、恰当任用官员的工作提供事实和民意信息,由此形成的民意压力,有利于促使心系民众的官员保持谦虚谨慎,坚持严格自律,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制约贪欲强烈的官员遏制对权力的任性和放纵,不敢无所顾忌地突破廉政红线,滥用手中权力。 

公开批评有利于长治久安 

对官员的公开批评与尊重官员人格没有矛盾。对官员应该像对任何公民一样地尊重人格,但尊重人格应该体现在监督他们正确行使职权,支持他们遵纪守法,帮助他们堂堂正正做人为官。对官员的公开批评,能使官员自省自律,少犯错误不犯严重错误更不会触犯法纪,只会提高官员的威信维护官员形象。相反,明知失去监督的权力会导致腐败,却因顾及官员有伤自尊心的感觉,就排斥公开批评,以牺牲民众权利为代价维护官员面子,换取官员的自我感觉良好,只能助长滥用权力,激化社会矛盾,损民误国害党,造成事与愿违的结果。 

对官员的公开批评是社会公平的体现。官员,特别是负有造福一方任务的地区主要官员,实际也应该属于社会公众人物,他们必须与其他公众人物一样,习惯于听取社会和民众的公开批评。而且因为官员工作性质、工作质量会直接影响公众切身利益,他们更加需要接受批评。 

对官员的公开批评只会加强不会损害社会稳定。开展公开批评,民众因此而纾解不满情绪,权力因此而受到权利监督,官员由此而认识和纠正错误,能够取得改善官民关系,扭转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效果。对官员中不良现象的公开批评,体现出的是正能量,有抵御和战胜消极腐败现象以及各种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兴利除弊发展进步的正面意义。 

创造依法有序公开批评官员的社会实践和制度环境,有效监督制约公共权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表现,也是坚持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应有的常态。因此,应该解放思想,落实依法治国,坚持宪法原则,从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保障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出发,鼓励社会媒体积极提供公共舆论平台,为民众开展公开批评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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