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1.以进一步开展“四下基层”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努力实现乡村无民转刑、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众性械斗、无集体上访,争创人民调解先进县、先进乡、先进村和人民调解能手。2.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大信访积案攻坚力度,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3.继续推进行业性调解工作,在工业园区、物业小区、大型集贸市场、旅游区等重点区域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4.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队伍、制度等规范化建设。
(二)以深化“法律六进”为重点,继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1.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普法工作者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特别是进一步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以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主题活动为契机,努力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更加良好的农村法治环境;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教师与青少年的法律知识。2.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3.加强专兼职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扩大志愿者队伍,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组建法律讲师团,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
(三)深化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1.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工作例会,联席会议和工作通报等制度,完善社区矫正综治工作的考评内容,确保禁止令得到有效地执行。2.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危险性评估,将人文关怀与强制性教育相结合,转变刑释解教人员的人生定位,激发他们改造、重新做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建立两个以上安置基地,落实税收、生活救助、劳动就业等政策。3.加快社区矫正人员比较多的乡镇、村设立两个以上社区工作站的建设。
(四)以增强发展活力为核心,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1. 进一步完善律师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执业状况评价和执业奖惩等机制,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特别是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监督。2.进一步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和设置调整工作,加快公证处完成转制。3.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制度建设。
(五)以夯实基础为保障,加快推进基层基础建设。1.继续抓好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和司法所建设。完成省厅下达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2.开展争创“部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活动。
(六)以增强履职能力为根本,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1.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2.完善理论学习,把党的十八大精神等纳入学习的重要内容,继续坚持每星期组织一次学习,司法所长每月一例会制度,执行机关股长月初报告每月计划和上月工作小结例会制度,坚持干部记日记制度,完善司法局干部绩效考评制度。3.拓展教育培训形式,开展分类分专题培训,健全执法执业培训、岗位练兵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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