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七成信访案回归法治轨道

逾七成信访案回归法治轨道

摘要:刚刚过去的一年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稳步前行的一年。山东省青岛市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把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中谋划,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追求,出台《青岛市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出一系列司法体制改革创新举措,并在一些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明显突破。特别是从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入手,从影响司法公信的瓶颈因素发力,紧跟顶层设计,主动积极作为,使司法体制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渐入佳境。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稳步前行的一年。山东省青岛市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把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中谋划,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追求,出台《青岛市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出一系列司法体制改革创新举措,并在一些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明显突破。特别是从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入手,从影响司法公信的瓶颈因素发力,紧跟顶层设计,主动积极作为,使司法体制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渐入佳境。

依法治访走出新路子

“天地之间有杆秤,秤砣是咱老百姓”。只有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改革才有生命力,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而被称为“天下第一难事”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也成为横在青岛司法体制改革面前的一块“硬骨头”。

“长期以来,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一直游离于法治轨道之外,加之对维稳与维权理解的错位与偏差,使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极易激化、转化和复杂化,甚至充斥着‘信访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闹不信法’的怪象,异化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乱象。”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学武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削弱了司法权威,践踏了法律尊严,成为反复发作、恶性循环的“痼疾”与“诟病”。他认为,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回归法治轨道。

许英是山东省胶州市人,因为一笔30多万元的借款纠纷,不服一审、二审判决,多次向人大、信访等部门反映。最终,这些信件都进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对此案进行认真审查后,及时导入法律程序。青岛中院认定许英的再审申请理由成立,撤销原判,驳回原告要求许英偿还30多万本金和30万元利息的诉讼请求,许英对法院依法办案表示满意并息诉罢访。

记者了解到,为了将信访导入法治轨道,青岛市率先推出“1+10”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新模式,全面建立起依法终结退出、信访公开听证、多元化解平台等机制,努力走出一条依法治访、弃访转法的新路子。目前,全市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受理率、立案率明显提高,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依法导入法律程序信访案件占信访总量的比重分别达到80%和75%。

大力推行阳光司法,是依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又一利器。青岛中院初步建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全年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5万余份;市检察院依托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与全省检察机关实现同步上线运行,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

“轻刑快审”机制先行先试

青岛市作为全国首批18个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城市,从法律适用到程序设计,从办案时限到争议解决,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设计与制度安排,制定《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适用法律无争议的轻微刑事案件,在简易程序法律框架内,实行快侦、快诉、快审机制,规定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一般在二十日内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一般在十五日内审查起诉,法院一般在十五日内审结。

与此同时,青岛市公安局对符合法律规定、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依法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市司法局专门规定了刑事速裁程序矫正调查的时限、分值等事项。

“我们按照‘当繁则繁,宜简则简,难案精审,简案快审’的原则,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犯罪情节较轻的11类案件,直接导入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最大限度缩短办案期限。”徐学武介绍说。

目前,黄岛区、城阳区两个试点已对78案79人适用速裁程序,平均每起案件用时仅3分钟,没有发生一起上访、申诉。

干预司法要上“黑名单”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青岛市向对司法公正影响最大、也是群众深恶痛绝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行为“开刀”,在全省率先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追责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营造领导干部“不敢干预、不能干预、不愿干预”的司法环境。

谈起这项制度的建立,徐学武说:“随着改革全面进入‘深水区’,各种利益关系发生激烈碰撞。个别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受地方与部门保护主义的驱使,干扰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甚至出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问题,极易让天平倾斜,破坏司法公正,践踏法治权威。这已经成为法治建设的‘毒瘤’,也是司法改革必须痛下决心铲除的‘顽疾’。” 

青岛市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明确界定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7种不可实施的具体行为。在全省率先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责任查究制度,从严禁干预范围、登记备案和责任查究3个领域,全面建立权力负面清单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徐学武说:“这个制度为领导干部设定了一条‘高压线’,让他们牢牢记住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谁干预司法、插手个案,谁就要被记录在案,谁就要被追究责任,轻则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全面推行司法救助制度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公信,是公平正义天平上不可或缺的砝码。青岛市不断发挥司法救助排头兵的作用,相继出台《青岛市关于建立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和《青岛市市级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将现有的刑事被害人救助、涉法涉诉信访救助等专项基金进行整合,设立司法救助专项资金800万元,列入市财政预算。

为解决以往救助面相对较窄、救助力度不够大问题,青岛市扩大救助范围,受助群体由过去的5类扩容到现在的8类。重点救助因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人身伤害,致使患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的;或因受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无钱救治的等8类特定案件当事人。

为让困难群众和企业打官司不再难,青岛市推出一系列常态化、便民化的法律援助新机制,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无缝对接,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不仅让贫困群众打得起官司,还要让有理的群众打得赢官司,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正义的力度。

据统计,2014年,青岛市政法系统共向343名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699万元。

登高揽山河,前路多曲折。改革是不可逆转的大势,改革意愿与民意呼声相互激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正离我们越来越近……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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