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有责任感的“质量型智库”(3)

培养有责任感的“质量型智库”(3)

——访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

记者:政府是大部分智库产品的购买方与使用方。智库与政府之间应建立起怎样的良性关系?政府应该怎样有效利用智库产品?

郑永年:做智库的人都在强调独立性。的确,独立性很重要,但这种独立并不意味着反政府、唱反调。智库不可能脱离政府,我们的研究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服务政府、影响决策,并且依赖于政府的收购服务,经济上也不是完全独立。但,只要有自己的研究立场,尊重事实,保持客观性,研究过程、人员配置、结论分析等均不受政府干预,这就是一种独立。智库的职责不是当意见领袖。为政府辩护但提不出有益建议,批评政府而没有建设性意见,都是不可取的。

培养有责任感的“质量型智库”

政府与智库之间的关系也有多种模式。例如美国智库,一类是像兰德公司那样,实行政府定点采购。一类主要靠企业捐助开展研究。再以新加坡为例,政府向智库收购服务,我们引入市场机制,引进人才,自己操作。但政府也监管我们,有一套比较成熟的监管机制。此外,欧洲、日本等也有不同模式,可以多去了解、寻找参照,逐步建立起最适合自己的一套模式。

政府采购智库提供的社会服务,目的是辅助决策、影响现实发展,因此,智库应有责任意识,对自己提供的专业性产品负责。培根说“知识即权力”,智库成员不能滥用这种权力,心里应该很清楚:自己肩上是时刻担着社会责任甚至法律责任的。而中国现在并没有建立起这样一套管理体制,大部分智库也远没有形成这样的责任意识。因此,在国家层面上,应考察借鉴国外相关的智库监管治理体制,尽早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智库监管和考核机制。现在有一种误区,认为先把智库机构建立起来,再去考虑管理和追责机制。其实不能等,应该同步甚至是先行地进行机制建设。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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