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的里程碑(2)

法治中国的里程碑(2)

习近平依法治国继往开来

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方面,都有自己的贡献。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习近平还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政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讲话特别强调法制建设。他在讲到维稳和维权的关系时说:要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要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习近平强调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他还提出: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纪检工作中的制度建设问题。他说,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都非常重要,必须严格执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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