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法治的 社会价值取向

现代法治的 社会价值取向

摘要:党的十八大凝练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不仅被确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成要素之一,而且与自由、平等、公正一起共同表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这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指向。

党的十八大凝练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不仅被确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成要素之一,而且与自由、平等、公正一起共同表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这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指向。

首先,把法治确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成要素,这鲜明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精神。在当代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法治处于重要的地位。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法治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着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法治能力,这确乎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和条件。法治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和价值体系,不仅是社会文明进程的指示器,标志着社会文明发展进程及其阶段,而且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的最佳途径,从而成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因此,构建一个以法治为主导的国家治理体制,把国家治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通过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体制机制、程序方法转化为国家与社会治理主体的实际行动,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内在必然,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抉择。所以,我们要悉心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价值观念的时代精髓,自觉培育实践,做到知行统一,把现代法治的价值取向贯彻落实到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从而转化为推动当代中国法治发展的强大动力。

其次,把法治确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成要素,这深刻反映了转型中国重塑法理型社会生活秩序的必然要求。当代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深刻变革与转型过程之中。如何凝聚全社会的价值共识,引领社会思潮,整合社会秩序,进而创设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社会共同体,这是当代中国人面临的紧迫课题。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我国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使我国意识形态面临着空前复杂的情况。”“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共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应当看到,在急剧变革的社会转型时期,利益关系格局重新调整,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逐渐显现出来,多元化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失衡、碰撞和冲突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因此,全力维护转型期的社会稳定,保证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序,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法治的一项重要任务。在这里,充分发挥法律调整的职能作用,对有效化解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协调平衡社会利益,有着特殊的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的新要求,强调要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因此,充分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这对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形成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和价值取向,建构法治型社会秩序,保证社会转型的平稳有序健康运行,无疑有着重要的社会价值效应。这亦充分表明,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法治的功能作用,努力运用法治的价值取向凝聚社会共识,化解社会矛盾,整合社会关系,重塑社会秩序。

再次,把法治确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成要素,这亦充分彰显了现代法治规范调整的社会价值功用。任何一个社会在客观上都要求具有调整体系,以满足社会生活的一般需要。这是因为,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离不开一定的秩序性和组织性,这种秩序性和组织性是社会自身的内在属性,它不可避免地表现为一定的行为规则体系,形成一定的社会调整过程及其机制。法律是社会调整系统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基本价值目标,就是要合理地调整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以此为根据建立富有效率的法律调整机制。特别是在高度分化和整合的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法律的社会功能价值得到了愈益充分的展现,法律调整的社会价值意义获得了明显增长。这主要表现在对社会成员行为的规范性的社会控制转变为在社会利益允许的范围内,法律规范授予社会成员及其组织以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保障其利益的充分实现。因之,现代法律调整的本质特征,乃是以保证社会主体的创造性活动和选择自由为基础的特殊形式的国家调整活动。很显然,法治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地位得到充分体现。把法治确立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要素,无疑将为现代社会的规范调整与有序运转提供行为准则和前进方向。这是现代社会健康成长至为重要的价值根基和制度土壤。

(作者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法治篇》主编)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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