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以爱之名”狼狈为奸(2)

官商“以爱之名”狼狈为奸(2)

官员收女老板76万元“赞助”实为变相的权力寻租

官商交往本应是平行线,而接下来的两位主人公却将之演绎成了相交线。作为已婚男女的官员和老板,从互生情愫开始,继而相互勾结、狼狈为奸,最后更是打着共筑“爱巢”的幌子,活生生演绎了一场权力寻租、权商交易的闹剧。不仅违背了伦理道德,更败坏了政府部门的形象。

其实对于官员和商人的关系,并不是说完全不能存在交集,也不是说让官员和商人断绝一切关系和接触。官商交往要有道,说的是官员要把商人当做群众看待,不要讲江湖义气。当他们有困难求助于官员时,作为人民公仆完全可以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他们度过难过。可一旦将这种帮助演绎成致富手段时,就是赤裸裸的不法利益的交换。这么做明显违背了干部全新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而眼下这两位官员和老板的交往,表面上看,为的是共同经营以后的美好生活,实际上就是赤裸的权商交易、权钱交易。试想一下,如果这名男主人公不是安监局副局长,这名女老板还会对其“一见钟情”,并给其76万元的“赞助”吗?如果这名女主人公不是企业老板,这名男官员还会对其重点照顾,并为其大肆揽活吗?答案无疑都是否定的。因为他们都在放长线钓大鱼,企图在对方身上得到更大的好处。有句俗语说得好:“机关算尽终落空”,到头来落得如此下场,不足为奇,完全是咎由自取。

古人云“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同样也要淡如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现在的社会,诱惑太多,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这就是在告诫广大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自我境界,坚定理想信念,保持高尚情操;要正确认识和行使手中权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保持对法律、权力、人民的敬畏。同时也在提醒大家,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作为官员要做到一身清正廉明,不妨从婉拒商人的“好意”赞助开始,不给他们任何可乘之机。这样以来既没有了后顾之忧,又树立了个人良好形象,何乐而不为?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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