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出台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刻不容缓
我们曾经警示,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已经赤裸裸地站在美国思科等“八大金刚”面前。美国小伙斯诺登披露的“棱镜门”进一步证明了美国对全球网络空间控制之深,远远超过在其在实体空间的控制能力。中国网络空间不仅仅是边防告急,而且已经是后院起火了,中国建立网络安全审查制度,是应对这种态势的有效方法,必须成为提升国家网络安全整体能力的优先事项。
(一)网络安全审查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网络时代,国家改革开放程度前所未有,国家安全面临的威胁复杂程度前所未有,网络空间和实体空间交融激荡的激烈程度前所未有。中国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就必须综合施策、虚实联动,全面提升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工作的能力水平,全面提升网络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全面提升网络文化凝聚的正能量,全面提升网络空间防卫能力,最终实现成为世界一流网络强国的目标。目前正在进行“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改革开放,落实到网络空间,其中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不断提升网络安全的审查能力,对安全隐患查得清、看得到,才能控得了。这对全面提升国家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网络安全审查制度是应对网络安全风险的必须手段
我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将针对重要信息技术产品及提供者,重点审查产品的安全性和可控性,以防产品提供者非法控制、干扰、中断用户系统,非法收集、存储、处理和利用用户有关信息。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将不得在中国境内使用。显然,这种强制性的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对防范网络安全风险具有重大意义。这也是世界上应对网络安全风险的通用方法。尤其是美国网络安全审查,不仅包含产品安全性能指标,还有产品的研发过程、程序、步骤、方法、产品的交付方法等。美国网络安全审查主要考虑对国家安全、司法和公共利益的潜在影响,不公开标准和过程,不披露原因和理由,不接受供应方申诉,且无明确时间限制。我们制定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必须综合考虑,采取一种最适合我国现实情况,能够产生最大效果的模式。
(三)网络安全审查制度是参与全球网络治理体系建设的现实需要
习总书记在出访拉美国家时指出,互联网发展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出了新的挑战,每一个国家在信息领域的主权权益都不应受到侵犯。国际社会要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事实上,要实现这个目的,在美国已经具备技术和管理资源优势的情况下,将是一个长期博弈的过程。在这个博弈的过程中,美国已经实际上将网络安全审查制度作为大国博弈的重要手段。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的出台,自然而然地成为一种国际博弈的重要手段。除此之外,中国要真正在全球网络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就必须探索一套行之有效,可以被世界普遍接受的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因此,此次推出审查制度,必须将参与全球网络治理作为重要目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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